武警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人民武警”微信公众号责任编辑:乔梦
2016-09-22 21:16

武警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一)军队指挥学招收军队、武警在职干部及武警院校相关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

(二)军事装备学招收军队、武警在职干部。

二、报考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志愿献身武警现代化建设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毕业时服从分配。

(二)身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要求。

(三)不同类别的报考对象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军队、武警在职干部:已获得硕士学位,截至2017年9月1日在部队相关岗位工作满3年(含合训分流任职培训时间),其中有1年以上指挥岗位(包括参谋、指挥教员)任职经历,经所在单位(师)级政治部门审批后报考。

2.武警院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专业与硕士专业相同,经所在院校政治部门批准报考(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符合国家、军队和武警部队其他招生政策及规定。

(四)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近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

三、报名

10月31日前,报考人员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送达下列材料:

(1)《2017年报考武警工程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简称报名登记表)。

(2)两份专家推荐书。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单位公章),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答辩决议书(应届硕士生不提交)。

(4)身份证、警官证(学员证)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入学前补交)。

(5)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表。

(6)政治审查表。

(7)介绍信原件(如报名登记表上有师级以上干部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的,不再单独开具介绍信)。

(8)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大学往届硕士研究生不提供)。

符合报考条件,材料和手续齐全的考生核发准考证。11月17日至18日,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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