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工程大学2018年接收地方院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来源:黄埔一号v军校资讯责任编辑:薛妍
2017-11-13 15:03

陆军工程大学2018年接收地方院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陆军工程大学是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并重、工程技术与作战指挥融合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大学。为改善大学研究生生源结构,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2018年大学面向地方院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军队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章程。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咨询报考。

一、接收对象

全国地方院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且符合我校接收条件的国防生。

二、接收学科

我校各非军事学学科可接收2018年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详见附表)。

三、接收条件

1.符合教育部和军队2018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获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有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思想基础;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

4.所学本科专业与拟申请推荐免试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只能申请我校非军事学学科专业;

5.国防生培养目标为非指挥类干部,获得所在院校选培办和大单位批准同意;

6.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有关要求;

在校期间参加各类科技、文化竞赛活动获奖,或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

四、接收程序

1.宣传选拔。9月中旬至月底,大学启动2018年接收推免生宣传和选拔工作,接受考生申请、选拔及咨询服务。考生可提前准备并向我校提交以下书面材料(材料可以扫描发邮件jlgyz@qq.com):

(1)《陆军工程大学接收地方院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包括个人情况自述);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科学籍认证报告(通过学信网下载打印);

(3)经驻校选培办和大单位训练部门审批同意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

(4)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或成绩证明;

(5)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学术科研成果(发表学术论文等)证明和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2.网上申请。推荐免试生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提出申请,于2017年9月28日-10月10日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按网上要求填报志愿。

3.综合复试。申请材料齐全、初审合格者,大学研究生招生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于10月上旬之前分批次对符合接收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复试,或由各学院派出相关专家教授进行复试,具体安排以通知为准。

4.接收录取。大学研究生招生办根据专家组综合考核结果和考生申请材料,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首长审批,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中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及时回复,不同意或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其它事项

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2)研究生入学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处分的;

(3)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5)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2.被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我校2018年春季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有关复试。

3.被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同全国统考生于2018年秋季学期报到入学。

4.申报我校的推免生请及时查看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以及我校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六、联系方式

1.通信地址:南京市后标营路88号陆军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10014;

2.联系人:廖参谋,025-80829840;

3.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E-mail:jlgyz@qq.com。

 
轻触这里,加载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