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复试、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4月10日-4月13日组织复试,4月底完成录取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复试内容与方式
复试内容包括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和体检等内容。其中笔试和面试各按100分计入总成绩;其他内容为定性考察,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实行一票复决。
(一)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二)笔试
笔试由大学统一组织。主要以笔试形式测试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考核内容根据考生所报考的学科专业确定,考核难度参照本科教学大纲和硕士研究生入学基本要求。
(三)面试
面试由各学院组织实施。主要以口试形式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含外语能力测试)。
(四)政审
政审由大学统一组织。主要审查考生的个人、家庭基本情况和思想政治表现,根据复试时间机动安排。
(五)体检
体检由大学统一组织。军人研究生考生按照要求,原则上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7确定拟录取名单
研究生院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学科(领域)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合格者优先录取。
如果录取指标内最后一名有相同分数时,则初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在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和替考行为或其他违反国家、军队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8信息公开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军委训练管理部文件要求,为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我校实行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相关信息在陆军工程大学(军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民网)发布。
9联系方式及申诉、监督电话
通信地址:南京市后标营路88号陆军工程大学
邮政编码:210014
研招办:025-80828104
校纪委:025-80820605
本工作办法的解释权归研究生院。
注:复试工作方案和复试通知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