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做好2018年军队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军训办〔2018〕9号)、《关于下达2018年军队院校和科研机构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军训〔2017〕225号)精神,结合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1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习主席改革强军战略对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提出的新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军队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依法依规、择优量才、宁缺勿滥,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科学、规范、优质、高效,努力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水平,全面推进我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
2组织领导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系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组,负责制定本单位或学科复试工作计划及面试方案。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组成不少于5人的面试导师组,其中军事硕士、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面试导师组要聘请一定数量的部队导师参加。
3复试条件及复试人员名单
(一)复试条件
1.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和军队划定的初试基本线;
2.实行差额复试,综合考虑各学科(类别)方向(领域)招生计划和应届本科生直读限额,依据总分排序,按1:1.5的差额比例确定第一批复试人员名单;
3.在满足各学科(领域)接收调剂要求的前提下,优先考虑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总分高低接受考生调剂申请,调剂考生与第一批复试人员同步参加复试。
(二)复试人员名单
第一批复试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详见附件1,接收调剂复试名单将根据申请情况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