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考虑各生源类别录取限额、应届生直读限额和第一志愿优先原则,按总分高低录取。总分计算方法为:
总分=初试成绩×60%+复试笔试成绩×20%+复试面试成绩×20%
总分保留两位小数,如遇总分相同,以初试成绩高低作为排序依据。
(二)复试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
2.面试成绩低于60分;
3.体检不合格;
4.政审不合格。
复试及拟录取名单将在校园网(http://www.hqgc.mtn)首页“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所有考生最终录取结果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7纪检监督
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接受监督。
举报电话:023-86730705
举报邮箱:nieqingping@hqgc.mtn
军委训管部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66827305;举报信箱:北京市复兴路26号203分号。
附件:1.第一批复试人员情况
2.缺额信息及调剂申请要求
(相关附件从百度网盘查看,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lc8VJp6yoEvKhzVyaJ7cQ 密码: 2nge )
责任编辑:薛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