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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强大军队的铁律:依法治军 从严治军

来源:国防参考责任编辑:曲延涛2014-09-02 16:48

提高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

“法治素养是现代军人必备的基础素质。”张仕波结合自己在驻港部队任职的经历谈到,香港现行的600多部条例、2000余部附属立法中,有近百部法规直接规范驻军行为——飞行升空训练、舰艇出海要通报香港特区政府,实弹射击要提前刊登《宪报》,军车过桥、穿越隧道一律遵章缴费。另外,为了遵守香港噪音管理法规和尊重香港市民的生活习惯,部队还取消了军号和呼号声……学法、守法、用法,已成为官兵的行为习惯。部队每年开展一次“法规月”活动,每月组织一次法规知识讲座,每周安排一次学法课,每次重大活动前首先对照法律条文。依据香港基本法、驻军法,我们研究制定50多部法规,编写下发《香港驻军军人法律指南》《军人进出港法规知识条文》等20多部细则,形成了具有驻军特色的法规体系。驻港部队处在“一国两制”的特殊环境中,驻防十多年来没发生大的违法违纪问题,香港市民对驻军的认同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关键在于坚持不懈地学法普法,坚持依法驻军、依法履行防务、依法从严管理部队。

张仕波话锋一转:“但从全军范围来看,这些年虽然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力度越来越大,官兵的法治素养也有新的进步,但总的看还有一定差距。”他指出,有的对基本的法规制度和应知应会的内容学习掌握不够,不能准确理解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往往以土政策、土规定代替法规制度,把高压措施和强制性手段当成是从严要求;有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开展工作的能力不强,往往搞长官意志,靠活动推动工作落实,容易造成机关和基层忙乱;有的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遇有棘手难点问题时,不善于依靠法规制度来解决,容易使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一个问题变成几个问题,等等。

张仕波强调,增强法治素养、提高法治能力的办法很多,但管根本、最有效的有这么三条:一是加强学习培育,打牢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素质基础。把法规制度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纳入部队思想政治教育,纳入各级各类集训培训,切实掌握共同的、熟知常用的、牢记本职的、了解相关的,使法规真正进入思想、进入工作、进入实践。这两年,北京军区广泛开展“学法规、用法规、守法规”活动,每年明确300道重点学习内容,定期组织考核,年底通报讲评,较好地提高了官兵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二是狠抓点滴规范,养成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行为习惯。把法治建设的要求贯穿到部队建设的各个领域,融入官兵日常学习、训练和生活,时时处处用法规制度规范言行,使法治内化为道德修养、外化为行为准则,培养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三是重视文化熏陶,形成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浓厚氛围。积极构建军营法治文化环境,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充分运用报刊、网络、板报、橱窗等载体,宣传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使官兵在潜移默化中自觉敬畏法规、遵守法规。

切实增强法规制度执行力

谈到这个问题,张仕波深有感触地说:“法律法规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法规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立起来不易,真正落下去更难。”他谈到,从部队实际情况看,法规制度执行力不强是影响正规化建设的一个突出问题,主要表现是:上级关注的执行好一些,强调少的就容易“变形”;对自己有利的执行好一些,不利的就容易“变味”;有刚性要求的执行好一些,难以量化的就容易“变粗”;刚出台时执行好一些,时间一长就容易“变松”;见效快、易落实的执行好一些,需要常抓不懈的就容易“变软”,等等。

张仕波分析指出,解决这些问题,从长远来看,要在完善制度机制上下功夫。一要有严明的责任机制。科学进行责任分解,把落实法规的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二要有严密的监督机制。既要发挥各级党委、纪委和机关的监督职能,又要发挥基层官兵的监督作用,在领导、机关和基层良性互动中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效果。三要有严格的考评机制。把法规知识考核作为促进部队法治建设的重要手段,把法规执行情况作为考评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以考促学、以考促用,推动法规制度有效落实。四要有严肃的奖惩机制。对依法办事的单位和个人大力宣扬表彰,对违反法规制度的及时给予严肃处理,树立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结合当前实际,张仕波说:“就如目前部队正在开展的清房工作,之所以遇到一些阻力,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只规定了怎么清,没有明确不执行规定怎么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