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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军队强军史:建军必建制,治军先治法

来源:法制日报作者:田友方 张朝晖 谭正义 韩燕荣责任编辑:钱宗阳2014-09-10 14:47

中国共产党自建立以来,在创建和领导人民军队完成不同历史阶段使命任务的过程中,始终重视和加强军队的法制建设,把军队法制建设作为军队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党的中心工作、人民军队的使命任务和所面临的国内外环境的差异,军队法制建设的具体任务和基本情况也不相同,但是党领导下的军队法制建设始终坚持把党的军事法制思想作为理论指导,把依法从严治军作为指导方针,把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作为根本原则,把提高战斗力作为根本任务,为人民军队的发展壮大和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证。系统回顾和总结党领导军队法制建设的基本经验,对于新世纪新阶段加强党对军队法制建设的领导,促进军队建设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建军必建制,治军先治法。人民军队法制建设能够取得辉煌的成就,一条基本的经验,就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度重视从理论上解决不同历史时期军队法制建设中遇到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注重探索和创立先进的军事法制思想,并以此来指导军队的法制建设实践。

毛泽东作为人民军队的主要缔造者,在长期的革命战争和军队建设实践中,围绕如何把以农民为主要成分的军队建设成为具有严格纪律和强大战斗力的新型人民军队问题,开创性地提出了人民军队法制化建设理论,创立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则,提出了运用法规明确军队的职能任务,严格执行命令、政策和纪律,建设正规化人民军队等一系列军事法制思想。毛泽东的这些思想,奠定了人民军队法制建设的基石,有力地促进了人民军队的正规化建设。

邓小平针对改革开放条件下军队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建设性地提出了新时期军事法制思想。他强调依法治军,要建立和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在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所有领域、所有方面都制订出章程,要用军事法规“统一认识、统一行动”。他还强调治军要严,要从严执法,从严执纪,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些思想成为新时期军队法制建设的行动指南,人民军队开创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局面。

江泽民作为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核心,在国防和军队建设所处的历史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敏锐把握新的发展形势,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依法治军的思想。他强调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事法规体系,把国防和军队建设纳入法制轨道,严格按照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管理部队。这些思想,是新的历史条件下解决军队如何加强法制保障问题的思想武器,为全面推进和加强军队法制建设指明了方向。

新世纪新阶段,胡锦涛准确把握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所处的历史方位,集中回答了转型时期军队需要什么样的发展、如何科学发展的法制保障问题。他强调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依法协调建军治军问题,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要把依法从严治军作为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工作紧抓不放,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官兵主体地位和创造精神。胡锦涛的这些思想,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是党的军事法制思想发展所取得的最新成果,为新世纪新阶段军队法制建设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

习近平接任中央军委主席后大刀阔斧整肃军风军纪,多番强调从严治军。从禁酒反奢的“十项规定”,到军车换新牌弃豪车;从厉行节约严控经费的规定出台,到全军内部清查房地产。多项治军措施形成配套,有力整治了官僚主义、奢靡浪费等不正之风。

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军事法制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凝结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心血,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在人民军队法制建设的进程中发挥着强大的思想牵引和理论指导作用,是人民军队法制建设始终保持正确方向的根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