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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网专题>>“四个全面”吹响治国理政新号角>>全面依法治国>>军报聚焦>>正文

制度反腐首先要全面依法治国

来源:人民网作者:张韬责任编辑:张琴2015-03-19 11:30

3月15日,李克强总理会见中外记者强调指出,推进制度反腐,首先要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是谁都不能法外用权。

全面依法治国,是时代命题的深刻撰写,也是人民期盼的最为正确的制度选择。依法治国,从写进十五大报告,到成为十八届四中全会主题,到作为落实“四个全面”的重要支撑,十多年的认识与实践,生动诠释了中国共产党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的勇气和魄力。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政最为强大的制度的刚性支撑,为推进正风反腐提供了最为有力的顶层制度设计。

依法治国,就是要晒出政府权力清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政府的各项工作,都会在法治的阳光照射下,用政务公开的形式,晒出最为真实的图片、视频、文字与数据,去折射出最为光辉的政府形象。政务公开就是政府给予群众的真实,让群众从真实的政务公开中看到希望,树立信心,匡正心态,凝聚力量。同时也在其中,用群众固有的雪亮的眼睛,找寻纰漏与瑕疵,提出意见和建议,给予最有诚意的监督,推进政府工作更高效、更有力的开展。这样,腐败的土壤,就会在政务公开中逐渐得以逐渐改良,腐败的恶之花,就是在群众的监督中得以迅速凋谢。

依法治国,就是要每名国家工作人员,每名党员干部特别是手握重权的领导干部,守好法,用好法,不越法。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规范运行,踩住法律红线,守住法律底线,勿以恶小而为之,制度反腐的治本之策,就必然会取得实效。有人说,知法是金山,守法是银山,公平正义是靠山。用法公平正义是法治精神的根本所在。党委、政府在执政、行政的过程中,如果以权代法,以权压法,司法机关如果在掌握自由裁量权的用法过程中,用“钱”自由裁量,用“权”自由裁量,用“人情关系”自由裁量,那么,公平正义的砝码就会失去本身的意义,最终就会沦为金钱、权力和人情关系的奴隶,陷入腐败的深渊。有权不能任性。“任性”的权力就是视法律为儿戏,就是开法律玩笑,就是逾越法律的底线信马由缰。如此种种,最终,就会被法律所惩处、被法律所制裁。各级干部,只有在法制的范围里行驶公权力,在于法有据的法律作用下,走好每一步。制度反腐的力量,就会在法律的威严下,让权力得以约束,让权力关进笼子,让拥有权力的各级干部,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

法外用权,决不能允许,制度反腐首先要全面依法治国。只要各级干部都成为依法治国的捍卫者,执政兴国的法治基础就会更加坚实稳固,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就会更加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