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视点:日本化学武器祸患何时了?

来源:新华网作者:王茜 常璐责任编辑:张琴
2015-07-09 09:08

新华网哈尔滨2006年7月17日电(记者 王茜 常璐) 为期6天的黑龙江省宁安市化学武器挖掘回收作业10日结束。210枚化学弹和不明弹,已被“打包封存”,等待最终销毁。

履行公约不力,9年未销毁一枚化学武器

这次挖掘回收作业中,我国外交部处理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问题办公室主任刘毅仁对记者说:“中方对目前日方处理遗留在华化学武器的缓慢进展并不满意。”

1997年正式生效的《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规定,日本有义务在2007年4月前彻底销毁所有遗弃在华化学武器,但日本处理这一问题的效果“很不理想”。主要原因就在于日本方面过多地考虑本国的利益,使双方迟迟不能达成一致。

近年来中方向日方共通报了60处新发现的有关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情况,要求日本政府派团进行确认调查和安全化处理。但日方以人手和经费有限为由,每年只安排两三次调查,致使许多日本遗弃化学武器得不到确认和安全化处理。

刘毅仁指出,中国作为受害国,冒着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可能受到危害的风险,作出同意在中国境内销毁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决定是非常不容易的。从这一点来讲,中方为协助日方销毁遗弃化学武器作出了巨大的牺牲。

日本战败后,为掩盖其违反国际法使用化学武器的证据,将数百万件化学武器就地掩埋或弃之于江河湖泊之中。这些给中国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造成了巨大危害。

中国强烈要求日方加紧销毁遗弃在华化学武器

刘毅仁对记者说,鉴于在2007年完成化学武器销毁工作已是不可能的事情,中日双方日前已向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执理会提交了延期完成销毁的申请。

据他分析,从日方处理工作进展的情况看,即使延期5年,最终处理的结果也不容乐观。

刘毅仁告诉记者,目前发现的日遗化武可能只是当年侵华日军运进中国的化学武器总量的冰山一角。

为此,中国政府强烈要求日本政府加紧处理遗弃在华化学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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