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说模范带头,为何徐帅说“官兵不分”?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林海平责任编辑:康哲
2016-06-02 03:01

有理想信念,才会有模范带头

■ 林海平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我们知道,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人能够思维,有精神生活和人生追求。一个人确立正确的科学的理想信念,就有了精神支柱,生活和事业就会有明确的目标和奋斗的动力。反之,一个人如果没有理想信念或理想信念动摇,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缺乏对事业生活执著追求和奋斗进取的精神力量。

共产党员只有牢固地确立对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才能有强大的精神动力、坚强的革命意志;才能经受得住各种考验和诱惑,遇到困难和曲折绝不动摇,一心一意为目标奋斗前进。战争年代,无数革命先烈之所以能够赴汤蹈火、视死如归,就是因为他们对崇高的理想信念坚贞不渝、矢志不移。他们“一要三不要”(要革命,不要钱,不要家,不要命),“一图两不图”(图贡献,不图名,不图利),为的就是一个理想,靠的就是为实现这个理想而矢志奋斗的信念。商南起义领导人之一詹谷堂被捕后,遭到敌人严刑拷打,临刑前他咬破手指,用鲜血在牢房墙壁上写下“共产党万岁”五个大字。革命烈士王幼安在狱中受尽折磨,宁死不屈,写诗百余首,其中一首写道:“马列思潮沁脑骸,军阀凶残攫我来。世界工农全秉政,甘心直上断头台。”正是有了这样坚定的理想信念,共产党人面对敌人的酷刑和屠杀表现出了大义凛然,铁骨铮铮;正是有了这样坚定的理想信念,千千万万共产党人为了党的事业,前仆后继,不畏牺牲。

相反,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党员干部经受不住利益诱惑的考验,触犯党纪国法,最根本的就是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甚至迷失,由先进分子变成了“群众的尾巴”,乃至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习主席说:“衡量一名共产党员、一名领导干部是否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是有客观标准的,那就要看他能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共产党员为理想而奋斗,首先要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敢为人民利益奋不顾身,坚决杜绝漠视人民群众的情感要求和把个人利益同人民利益对立起来的种种现象。要始终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彻底摒弃对人民群众发号施令、在人民群众之上享有特权的思想和行为,以实际行动回答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这直抵内心的党性之问。

“离开现实工作而空谈远大理想,也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立足岗位做贡献,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既是党员实践党的根本宗旨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党的形象、取得群众信任的重要基础。革命战争年代,党组织发展党员的一个重要考察条件就是“党员的模范作用”。徐向前元帅在回忆录中说,共产党员“吃苦在前,冲锋在前,行军要帮助别人背枪、背行李,到了宿营地主动烧开水、烧洗脚水,还要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官和兵,不太分得出来。吃一样的饭,睡的都是民房,铺的都是稻草”。共产党员就是要像这样,在任何岗位、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凸显先锋先进形象,真正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

(《解放军报》2016年06月02日 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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