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加坚定自觉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军
全面从严治军是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必须坚持思想领先、领导带头、法制保障,齐心协力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军各项要求做实。
树立与全面从严相适应的观念。推进全面从严治军,必须首先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思想观念的转变促进各项标准和要求的落实。强化全面从严意识,深入开展从严治军思想教育和养成训练,培育法治精神和与全面从严治军相适应的强军文化,大力营造浓厚氛围,彻底摒弃管一阵放一阵、严一阵松一阵、工作时间严业余时间松、对下严对上松等惯性,打牢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思想根基。强化担当负责意识,各级要肩负起全面从严历史责任,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治军特点规律,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增强法规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凡兵,制必先定。”全面从严治军需要以完善的法规制度为前提基础。随着改革的推进,我军法规制度不完善问题还比较突出。因此,必须根据形势任务变化,对现有法规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做好立改废释工作,在政治工作、战备训练、联合作战、部队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加快构建实在管用、系统配套、相互衔接的中国特色军事法规制度体系,为全面从严治军提供保证。
强化对法规制度的全面执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全面从严治军本质上要求执行制度规定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形变样。必须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执行机制。健全责任机制,科学进行责任分解,确保执行制度规定到人到事,做到按制度规定管权管事管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局面;健全监督机制,既发挥党委、纪委和机关监督职能,又发挥基层官兵的监督作用,形成领导、机关、基层良性互动的督导制约机制;健全考评机制,把严格执行制度规定,作为考评一级班子、一支部队和一名干部的重要内容,研究全面落实的量化考评标准,把落实制度规定是否全面、是否从严,与单位评优、个人进步挂起钩来,以考促学、以评促用,推动全面从严。
(执笔:吴志忠、董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