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干货!2018士兵退役政策权威解读

来源:中国军网作者:马大文 方瑜 蔡鹏程责任编辑:姬彩红
2018-12-03 11:14

即将退伍的中士张兴瑞深情依偎在军旗旁(文中摄影图片作者:姜帅、刘健)。

■退役士兵在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方面可享受系列优惠政策

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法规政策。

在教育培训方面:士兵退出现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加分照顾,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役期间立二等功以上奖励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自2016年起,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019年共在455所院校安排5000个专项招生计划。

在就业创业方面: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首次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有关部门提醒退役士兵:在退役安置过程中重点关注3个方面的问题

从近年工作实践看,一些战友在退役安置中因对政策不熟悉、档案材料缺失等,影响了移交安置。结合当前退役安置形势,提醒广大退役士兵关注3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慎重选择安置方式。《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明确,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对于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是选择自主就业还是安排工作,一定要结合自身实际慎重决定,防止在安置方式选择上“翻烧饼”,引发遗留问题。

二是重视完善档案材料。档案材料是记载士兵服役经历、工作表现、专业水平等情况的基本载体,也是退役后地方政府接收安置的重要依据。为使安置待遇与服役贡献挂钩,2015年开始试行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依据档案材料对退役士兵进行打分排名,推行“阳光安置”。近期,即将正式颁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对档案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此,广大退役士兵要高度重视,离队前认真配合单位完善档案材料。

三是积极参加教育培训。过硬的能力素质是立身之本。为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促进充分就业,国家和军队在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上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广大退役士兵要充分用好这些政策,积极参加培训,提升能力素质,为更好就业创业打下坚实基础。

各级兵员和文职人员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本着对退役士兵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退役安置政策宣传好,把退役士兵档案材料整理好,为圆满完成士兵退役安置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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