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主席强调指出,要加大依法治军工作力度,强化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加快推动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贯彻落实习主席重要指示精神,要坚持以更高的站位、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有力的举措将依法从严贯穿到国防和军队建设各领域全过程,不断推动依法治军实践向纵深发展。
请关注今日出版的《解放军报》的文章——
强化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加快推动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
加大依法治军工作力度
■王志国 鲍永娟
习主席强调指出,要加大依法治军工作力度,强化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加快推动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这一重要指示进一步提领了新时代法治军队建设大纲,丰富了我们党建军治军基本方略的内涵。贯彻落实习主席重要指示精神,要坚持以更高的站位、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有力的举措将依法从严贯穿到国防和军队建设各领域全过程,不断推动依法治军实践向纵深发展。
强化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
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是建设现代化法治军队的精神基石和重要支撑。建设世界一流军队,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不仅是装备与技术的升级换代,更重要的是治军理念的深刻转变。这就需要全军不断强化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使法治建设在强军兴军实践中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为建设世界一流军队固本培元、奠基启新。
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树立宪法法律权威,需要全军官兵不断增强宪法法律意识,自觉做宪法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自觉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法治理念。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不断夯实法治信仰根基。“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唯有将官兵对法治的认同内化为官兵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外化为干事创业的工作方式、生活习惯和行为准则,法治信仰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宪法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当前坚定法治信仰,最紧要的就是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和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法规实施过程及效果,直接影响官兵对法规的信任态度,这就需要在司法、执法、守法等实践中不断培树法治威信,不断培育法治文化,真正在全军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培育科学严谨的法治思维。法治思维是基于法治的固有特性和对法治的信念来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能否运用法治思维,直接关系到法治军队建设。当前正值改革攻坚期、社会转型期,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发展中的问题。这就需要领导干部始终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时刻做到自觉在法律范围内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
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国防和军队建设领域的生动体现。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就要在构建系统完备、严密高效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军事法治实施体系、军事法治监督体系、军事法治保障体系上使常劲、用长功,坚决维护法规制度权威性,不断强化法规制度执行力。
加快构建完备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军事法规制度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前提和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军加快抓好重点立法项目落实,共制定出台了军事法规40余部,涉及全面深入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干部选拔任用、武器装备管理、联合作战等方方面面,但仍存在军事法规制度不健全不配套的问题。进入新时代,就要坚持以宪法为总纲,进一步加强军事法规制度体系的顶层设计,科学确定框架结构、规范内容和建设的路线图、时间表,增强系统性、精细化、实用性。进一步完善军事立法规划,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不断提高军事法规制度之间的匹配性、连贯性和协调性。要加强同国家立法的衔接,让更多备战急需、改革急需、官兵急盼的军事法规制度落地落实。
加快构建系统的军事法治实施体系。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军事法规制度只有坚决贯彻执行,不打折扣,才能确保强军兴军的各项战略部署扎实推进、取得实效。这就需要进一步推进军队领导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法治化,不断形成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行动、官兵依法履职的良好局面。严格整肃军纪,完善执法制度,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按照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原则,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运行机制,不断增强军事法规制度执行力。
加快构建严密的军事法治监督体系。严密的军事法治监督制度,是军事法规制度有效执行的保证。当前,军事法治监督还存在着监督体制不够健全、监督实施不够规范、责任追究不够严格等问题。应强化法治监督力度,防止和纠正军事法规制度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偏差和打折扣,促使各级正确行使职权。完善情况报告、检查督导、明察暗访、通报讲评等制度,形成党内监督、层次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等方面的合力。进一步优化完善法制、司法、纪检、监察、巡视、审计等法治监督部门体制,完善执法检查、案件督查、纪检巡视、行政监察、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制度,发挥专门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
加快构建有力的军事法治保障体系。军事法治保障体系,是军事法治体系的有力支撑。要进一步加强军事法治理论建设,有计划、分步骤地研究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此外,应紧跟我军参与国际维和、救援、反恐等新实践,不断加大国际交流和法理斗争力度,抢占世界军事法治理论发展的战略制高点。加快军事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军事法律教育和研究机构,不断拓宽依托国民教育培育军事法律人才路子。进一步弘扬军事法治文化,用文化建设促进军事法治建设,让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融入官兵血脉,切实推动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实践不断引向深入。
加快推动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
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要按照法治要求转变治军方式,努力实现“三个根本性转变”,即:从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的做法向依法行政的根本性转变,从单纯靠习惯和经验开展工作的方式向依靠法规和制度开展工作的根本性转变,从突击式、运动式抓工作的方式向按条令条例办事的根本性转变。军队法治化的过程,某种意义上也是一个向陈规告别、与积习决裂的过程。推进依法治军步入新实践,就必须对那些不合法治要求的惯性思维、惯例做法、惯常行为来一个大起底、大清除。
推进领导方式和指导方式变革。当前,新的领导指挥体制已经建立起来,只有推进领导方式和指导方式变革,才能实现法规制度与新体制无缝对接、同频共振。要着力强化集中统一领导,科学设置机构、明确基本职能、依法配制权力,实现管理链、建设链、指挥链、监督链有序运转。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实现权力科学配置、权力边界清晰、职能范围明确,使各级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哪些能干,哪些不能干”。依法设定各级人员开展工作的资格条件,严格规定各级完成任务的岗位细则、工作流程、行为规范等,实现工作流程流转有序、标准要求明确细致、责任时限具体详细。
推动形成依法运转的刚性制度。始终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厘清各级责任边界和权力边界,尽可能压缩自由裁量的空间,减少自由发挥的选项,由权力主导向规则主导转变。完善决策指导和办事用权的程序规则,善于依据法规制度想问题、抓谋划,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相结合,推动治军方式由治标向治本转变。坚持用法治方式解决军队建设改革中的矛盾问题,确保工作循于法、秩序统于法、忙乱止于法,防止出现政出多门、工作随意性大的问题,确保改革任务压茬推进、秩序井然。
着力强化真抓严管的执行力。在依法治军上,关键是要出实招、见实效,防止浮于表面、停留在口号上。贯彻执行法规制度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当前,部队建设的内外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强化制度法规约束,使厉行法治、严肃军纪成为铁律,带头改变重人治、轻法治的积弊。要以纪律建设为中心,强化号令意识、守纪意识,真正确保执行制度规定到人到事,按照制度规定管权管事管人。依法治军关键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权。要在尊重官兵主体地位的基础上,更加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真正形成全军官兵共同建设法治、厉行法治、维护法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