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代篆刻艺术创作:尚法、师法与变法

来源:中国军网作者:张继责任编辑:马嘉隆
2018-09-11 10:34

张继篆刻:古不乖时

师法阶段,首先是对古法的定向选择。自元代吾丘衍著《学古编》,历来篆刻家无不主张“以古为法”。因为篆刻艺术是由古代印章艺术发展而来的,先天承载着“古代血统”。如果作为入门学习,选择师法对象时必须考虑到格调要高古,法度要严谨,正如《易经》中所言:“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中,仅得其下”。孙过庭在《书谱》也有“初学分布,但求平正,既知平正,务追险绝,既能险绝,复归平正。初谓未及,中则过之,后乃通会。通会之际,人书俱老”之宏论,其中之“初学分布,但求平正”之语,亦可作为初习篆刻艺术之格言。故而应站在历史的高度,对具有两千多年历史的篆刻艺术发展脉络有一个总体的了解和把握,应对两汉印章艺术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在中国印史上铸造出的第一座高峰有景仰的心绪,从而对“印之宗汉,如诗之宗唐,字之宗晋”之高人所见有一个足够清醒的认知。在有了一定基础之后,作为自身篆刻创作风格依托的师法选择,则关系到将来的发展方向和高度,更应慎重行事。既要取法乎上,又要不与人同。当然不与人同是相对的,一方面尽量独辟蹊径,走偏僻的羊肠小道以通艺术之殿堂;另一方面则反其道而行之,靠自己的智慧在常人熟视无睹的历史遗存中发现闪光点以彰显之,光大之。其次,还要考虑到情性相合,即取法对象的艺术风格是否合乎自身性格与志趣。再者就是能力所及,即自身的技巧能力、专业素养、综合修为、胆识魄力等能否驾驭。此外,师法对象本身是否还有发展空间也须慎思,譬如某些风格虽卓然特立,但已走向极端或称之为步入死胡同,亦不可盲目崇尚。再有,选择师法对象是否可以达到一箭双雕或一箭多雕之目的,即通过对此师法对象的深刻研习可否达到兼通其它领域或其它艺术门类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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