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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雷锋日”:立法保障更需社会认同

来源:解放军新闻传播中心融媒体 作者:宋林涛 沙晓晨 发布:2019-03-05 17: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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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3月5日,毛泽东主席为英雄战士雷锋的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在《人民日报》发表。此后,全国广泛开展学习雷锋的活动,一直延续至今。3月5日更是成为约定俗成的“学雷锋日”。雷锋精神代表着中国社会的道德理想,成为引领社会道德的一面旗帜。党的十八大提出:“推动学雷锋活动、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常态化。”

一个并没有做出惊天动地业绩的普通青年,何以能够成为穿越岁月的不老符号?如何解答雷锋现象背后的文化密码,已经成为一个有趣的社会课题。

与此同时,也有一些现象引人忧虑。随着社会环境的变迁,本意号召人们像雷锋同志一样服务人民、帮助人民的纪念日,在一些人心里变成了一种“任务”。一些扎堆的活动,往往也因为流于形式,无形中解构了雷锋精神的崇高。雷锋精神的实质内容并没有完全、真正地深入广大群众心中。

中国社科院的一项民调显示,中国社会总体信任程度的平均得分已不满60分,超七成人不敢相信陌生人。这一数据表明人们对于他人的帮助不再信任,学雷锋活动缺乏必要的社会认同环境。诚信危机拷问着这个时代的每一个公民,人人自危下,何谈无私去帮助别人?

早在2015年的两会上,军队政协委员、武警部队原副政委崔景龙就建议通过人大立法,将每年3月5日确立为国家学雷锋活动法定纪念日。他认为,虽然学雷锋活动已经开展多年,但是在社会广泛开展程度和舆论关注程度方面,仍然有提升的空间。以立法的形式能够有效地保障学雷锋活动的顺利进行,为弘扬雷锋精神,营造良好风气提供法律支持。

“学雷锋日”的本质是要以雷锋精神为旗帜,引领鼓舞人们形成助人为乐的社会共识,强化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诚如是,法律固然能以强制的形式推动“学雷锋”活动的践行,但缺乏社会环境的培植,实现其设立目的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关键在于大家广泛与自发地参与。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需要主流舆论积极营造一个具有强烈涵化功能的道德推力,这不是单纯的立法就能够取得的效果。只有逐步提升人与人之间的诚信度,重塑社会互信环境,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再辅之以立法保障,才能使每一天都是“学雷锋日”,雷锋精神才能真正成为引领社会的风尚。

策划 王传宝 陈飞 孙杰 王凌硕

文字编辑 武小文 金思聪 武涛 徐天

图片编辑 孙瑾瑾 赵子琪 张明

(解放军新闻传播中心与腾讯独家合作)

责任编辑:伍行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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