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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新华社 作者:张军 发布:2019-03-19 14:3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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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提升检察监督能力,适应新时代更高更严要求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改革创新,让以人民为中心成为新时代人民检察官的行动指南。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全员轮训和专题网络培训,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的宪法,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职责,捍卫宪法尊严,维护宪法权威。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整行装再出发。大力弘扬“改革先锋”张飚、“全国模范检察官”周会明等英模精神,做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的新时代检察人。

  推进内设机构系统性、重构性改革。满足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首先解决检察机关自身跟不上的问题。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内设机构改革作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突破口,先从最高人民检察院改起。针对批捕、起诉职能关联性强,分别行使影响办案质量和效率,改为捕诉一体,同一案件批捕、起诉由同一办案组织、同一检察官负责到底。针对民事、行政申诉持续上升,监督案件大量积压,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着力解决“重刑轻民”问题,分别设立民事、行政检察机构。忠实于公共利益代表的嘱托和法律赋权,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专设公益诉讼检察机构。去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落地,地方检察机关同步部署。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总体布局有力推进。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不断完善,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逐步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政策基本落实。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将一起涉及苏豫皖三省水域污染案指定相关检察院异地办理;支持上海牵头探索长三角环境保护一体化检察协作机制。制定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46项重要改革举措深受关注和期待。

  创新推进业务建设。分级分类开展大规模正规化教育培训,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培训1.7万人次,同比上升7.9%。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规范办案上作表率。最高人民检察院带头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各级检察长、副检察长列席审委会8713人次,省级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全部列席。建设基层检察院直通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专业平台“检答网”,解答各类问题1.1万个。重视“智慧借助”,最高人民检察院聘请103名专家学者、法律界代表委员、律师等,组建办案咨询委员会;与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协作,互派干部挂职交流,扎实提升办案专业水平。

  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检徽不能蒙尘,权力必须管好。坚持刀刃向内,分两轮对9个省级检察院党组、机关4个厅级单位党组织开展政治巡视,在全国检察长会上对巡视发现的问题点名道姓通报,真红脸、真出汗。自觉接受各级纪委监委及其派驻机构监督,774名检察人员因违纪违法被查处,同比上升44.4%。通报49起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加强警示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

  五、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人民检察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努力答好人民考卷。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召开四级检察院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首次接受专题询问。主动与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沟通,认真负责提出立法建议。精心办理124件代表建议,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转交的群众信访事项,用心办理好、反馈好。全面梳理全国人大代表审议报告、视察、座谈时提出的3293条意见建议,认真研究落实。聘请98名全国人大代表担任特约监督员,邀请365名代表视察、参与案件公开审查,零距离接受监督。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全国政协通报工作。邀请全国政协委员视察调研。47件政协提案都认真办结并答复。逐一走访各民主党派中央,充分沟通交流,诚恳听取监督意见。与全国工商联建立工作机制,信息共享,共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对法院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调卷审查,以问题为导向提高审查起诉质量。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依法慎重审查,改变原决定773人,同比上升15.9%。重视司法行政机关意见,创新开展监狱巡回检察获得支持。

  自觉以公开促公正。升级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四级检察院同步完善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运用多媒体发布办案信息226万条、法律文书111万份,公正与否,百姓评价。“检察开放日”常态化,13.5万名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走近检察官,了解监督检察工作。“大检察官说”“守护明天”等亮相中央媒体,检察故事借助全媒体“飞入寻常百姓家”。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主动服务保障国家战略实施。在新疆召开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检察工作发展推进会,制定检察对口援助“30条意见”,落实检察援藏援疆援青和支持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安排。主动融入东北全面振兴、京津冀协同发展及雄安新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提供有效法治服务。

  我们高度重视特殊群体权益保障。与各级妇联协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起诉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犯罪21949人,同比上升6.4%。保障农民工依法取酬,起诉恶意欠薪犯罪2361人,支持农民工起诉11054件,同比分别上升1.4%和105.2%。起诉侵害老年人权益犯罪41478人,同比下降6.1%,突出惩治以投资养老、保健治病为名的欺老骗老犯罪。坚决惩治侵害残疾人权益犯罪,起诉5439人,与前年持平。助推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持续严惩暴力伤医、聚众扰医等犯罪,起诉3202人,同比下降29%。

  我们坚定维护国防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与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人大代表联系,完善军地检察协作机制,支持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着力服务军民融合发展。起诉涉军犯罪407人,同比上升20.4%。对122名遭受不法侵害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时给予司法救助。主动与退役军人事务部建起工作机制,更好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我们牢记同胞亲情,依法妥善办理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切实维护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起诉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10115人,同比下降25.9%。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开展信息化建设合作。指导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制定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18条意见”。

  我们积极融入全方位外交布局,更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承办世界互联网大会分论坛,加强与东盟成员国、上合组织成员国检察机关和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务实合作,深化中越、中哈、中尼等边境地区检察机关直接合作,努力为全球治理作出中国贡献,使中国法治智慧、中国检察声音传播更远。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也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同样,离不开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配合与制约,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以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我谨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简单办案、机械司法依然存在。二是各项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在基层尤为薄弱。三是司法办案质量、效率有待提升,一些抗诉、检察建议质量不高,不少监督意见发出后没有跟进落实,司法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四是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仍需加强,民商事和金融、网络、生态环境等专业人才短缺的状况尚待改进;不少市、县级检察院人才进不来、留不住。五是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存量不少,增量仍在发生,需要高度重视。六是基层基础工作仍需加强,有的改革举措没有落地,有的在执行中走样;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有待提升。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一定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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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伍行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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