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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察执纪反“被纠”:作为一名纠察,正人先正己!

来源:解放军报 作者:廖 凯 责任编辑:姬彩红
2021-03-30 14:41:24

纠察执纪反“被纠”

■第73集团军某旅警卫勤务连下士  廖 凯

写在前面 提起纠察,想必很多战士有话要说,因为在基层,“纠察”与“被纠”每天都在上演。《内务条令》明确,纠察人员对违反军容风纪的军人应当令其立即改正,对不服从纠察和严重违反军容风纪的军人应当给予批评教育。但在实际军营生活中,纠察被赋予的角色和职能,已不局限于“军容风纪”范围,这就更加凸显了依法依规执纪的重要性。本期“兵说兵事”,说的是两件与纠察相关的故事,希望大家读后能有一些启发。

“自己就是纠察,还违规佩戴军衔,你这是知法犯法、执法犯法!”前两天,我因为在营连纠察执纪时违规佩戴上士军衔被通报,听着部队管理科参谋李雪光的批评,我感到有些委屈。

“我是下士,当然知道佩戴上士军衔违反规定,但这不也是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吗……”刚上岗执纪那会儿,被查出问题的官兵总有各种理由不让我“记录在案”。无奈之下,我找来一副上士军衔给自己“撑腰”。

果然,自从换了军衔,“软磨硬泡”的人少了许多,就算遇到连主官,也要给我这个“老班长”几分薄面。谁承想,我还没高兴几天,就被人举报了。

这几天,因为内心郁闷,我有些不在状态。连长王庆胜看出了我的反常,便找我谈心,我立即把自己的难处和盘托出。

面对我的抱怨,连长却不言不语,只是找出了几条手机短信——这些短信正是基层官兵对我的“投诉”:一次是我在防空营发现一名战士头发过长,虽然他解释本来就是要去理发的,但我依然坚持将其当作“问题”登记在案;还有一次,我拦下了一辆运输车,因为车内人员有的没戴帽子,我认为他们“着装不统一”,但条令明确规定“驾驶和乘坐车辆时,可以脱帽”……

我对着一条条“投诉”傻了眼,无力辩解。连长此时缓缓开口:“从严纠察执纪是好事,但不能为了纠察而纠察,老纠察能抓到问题不是因为军衔高,而是依法执纪、以理服人……”我自知理亏,红着脸悻悻离开连长的房间。

本以为这件事到此为止,没想到,几天后的连军人大会上,连长“旧事重提”,就“如何行使纠察职责”展开讨论,引导大家树牢法治意识、端正执纪观念。此外,他还透露,机关已经同意,以后纠察不设指标数量,执纪人员可以视具体情况,对初犯人员和单位依规酌情处理。

会后,我彻底端正了态度,卸下了思想包袱。我开始懂得:作为一名纠察,正人先正己,即便是抓到了问题,也要本着“提醒整改”的目的,这样才能让人心服口服。

(王梦圆、尚 猛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