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用典》第二辑节选丨治理篇

来源:中国军网作者:人民日报评论部责任编辑:马嘉隆
2018-07-27 10:48

备豫不虞,为国常道。

——《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等文中引用

解读

习近平引用这一典故,强调如何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治国理政中,多想一步、深想一层,才能未雨绸缪、防范未然。这生动体现了习近平治国理政中的底线思维。

2013年初,习近平强调,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的方法,凡事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做到有备无患、遇事不慌,牢牢把握主动权。他屡屡提醒党员干部“常怀忧患之思”,警示全党牢记“我们决不当李自成”、解决“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难题,告诫要“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他再次强调:行百里者半九十。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有备无患、居安思危的底线思维,可谓一以贯之。

“守乎其低而得乎其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正处于一个大有可为的机遇期,但前进道路上面临的困难和风险也不少。增强忧患意识,充分看到发展中的困难、问题和不利因素,不是消极泄气,而是要避免犯脱离实际、超越阶段,急于求成、急躁冒进的错误,真正做到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原典

魏徵进曰:“城狐社鼠皆微物,为其有所凭恃,故除之犹不易。况世家贵戚,旧号难理,汉、晋以来,不能禁御;……仁方既是职司,能为国家守法,岂可枉加刑罚,以成外戚之私乎!此源一开,万端争起,后必悔之,将无所及。自古能禁断此事,惟陛下一人。备豫不虞,为国常道。岂可以水未横流,便欲自毁堤防?臣窃思度,未见其可。

——吴兢《贞观政要·卷二·直谏(附)》

释义

“备豫不虞,为国常道”是魏徵劝谏唐太宗说的话。豫:通“预”。不虞:意外。为:治理。意思是: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先做好防备,这是治理国家的基本做法。

大唐贞观七年(633年),蜀王妃的父亲杨誉在皇宫禁地追逐调戏宫女。都官郎中薛仁方闻讯,将他扣押审问。太宗听说后大怒,当即下旨打薛仁方一百杖,免去所任官职。

魏徵觉得不妥,于是进谏道:“城墙边的狐狸、社庙里的老鼠,都是小动物,只因倚仗巢穴做掩护,清除起来尚且不易。更何况那些世家贵戚,自古以来就难于治理,以致汉、晋以来,朝廷不能驾驭……仁方作为官吏,能为国家守法,岂能枉加处罚,让外戚的私欲得逞呢?此例一开,事端争起,必然追悔莫及。备豫不虞,为国常道。哪能因为洪水没有泛滥就自毁堤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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