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我们批准《亚太经合组织贸易增加值核算战略框架》和《亚太经合组织贸易增加值核算战略框架行动计划》。我们指示新成立的技术工作组与世界贸易组织、经合组织、世界银行、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及其他国际组织密切合作,以实现2018年前建成亚太经合组织贸易增加值数据库的目标。
18.我们批准促进中小企业融入全球价值链的工作大纲,并欢迎启动相关活动。我们指示官员们为推动此项工作而努力。
19.我们欢迎亚太经合组织经济体承诺实施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包括许多发展中经济体通报A类措施义务。同时,我们欢迎亚太经合组织今年通过明确、针对性强的能力建设和技术援助,改善亚太经合组织供应链绩效所获进展。我们乐见亚太经合组织供应链联盟成立,它将有助于我们实现2015年底前将供应链绩效指数提高10%的目标和其他更广泛的供应链联接指标。我们鼓励经济体增加对亚太经合组织供应链联接子基金的投入,以保证相关能力建设和技术援助项目成功实施,促进实现绩效指数提升10%的目标和推进贸易便利化进程。
20.我们同意建立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欢迎亚太经合组织经济体提名的首批亚太经合组织示范电子口岸。我们批准《亚太地区示范电子口岸网络工作大纲》,同意在上海示范电子口岸设立网络运营中心,指示官员们为贸易便利化和供应链联接做出更多贡献。
21.我们积极评价亚太经合组织绿色发展高层圆桌会议及《亚太经合组织绿色发展高层圆桌会议宣言》,同意建立亚太经合组织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我们批准在中国天津建立首个亚太经合组织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示范中心,并鼓励其他经济体建立示范中心,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22.我们批准《亚太经合组织海关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信息互换战略框架》,指示官员们在此框架下进一步简化和协调亚太经合组织海关手续,便利区域贸易发展。我们鼓励亚太经合组织经济体海关部门继续加强合作协调,实现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和信息互换的愿景,推动全方位互联互通,为亚太地区贸易可持续发展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做出更大贡献。
23.我们认识到使用标准化编码将使各方更好理解和分享货物贸易信息。因此,我们鼓励亚太经合组织经济体与私营部门合作,通过推进试点项目,加强在全球数据标准领域的合作,并推动其更广泛应用。
24.我们欢迎将供应链/价值链中的制造业相关服务作为下一代贸易投资议题的倡议,指示官员们在2015年就此制订行动计划。
加强经济技术合作
25.我们批准《亚太经合组织促进贸易投资发展的能力建设战略计划》。这是一个以目标为导向的多年期战略计划。我们指示官员们以战略计划为指南,设计和实施更有针对性的能力建设项目,为贸易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核心议程做贡献。
26.我们鼓励各经济体,特别是发达经济体,为经济技术合作和能力建设贡献更多力量,帮助经济体缩小发展差距,履行亚太经合组织承诺,实现促进经济增长的目标。
27.我们欢迎中方将亚太财经与发展中心升级为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二、促进经济创新发展、改革与增长
28.我们认识到,经济创新发展、改革与增长三者互补互进,将决定亚太经合组织共同繁荣的前景。我们认识到,亚太地区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我们将致力于加快改革和创新步伐,探索新兴增长领域,巩固亚太地区全球经济增长引擎地位。我们同意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实现协同增效,为本地区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和包容增长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29.我们批准《亚太经合组织经济创新发展、改革与增长共识》(附件三),确立以经济改革、新经济、创新增长、包容性支持和城镇化为五大支柱,开展经验交流、政策对话、能力建设和务实合作。
经济改革
30.为推进亚太经合组织经济改革议程,我们同意在2015年举行第二届经济结构改革部长会议。我们认识到,许多亚太经合组织发展中经济体正面临“中等收入陷阱”挑战。我们同意将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问题纳入经济委员会工作计划。
31.为实现加强实施良好规制实践的目标,我们同意结合各成员自身需要和条件,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和经验分享,培育亚太经合组织开放透明的规制环境。我们将努力采取新行动,运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改进规制出台前的公共咨商。
32.我们意识到包括海牙公约在内的国际公认的国际私法文书在便利跨境贸易投资、提升运营便利、促进合同有效执行和商业纠纷便捷解决方面的作用。我们鼓励更广泛使用这些文书,促进亚太经合组织区域经济一体化、互联互通和结构改革进程。
新经济
33.我们认识到,新经济契合当前全球和亚太地区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的趋势。我们支持推动传统经济转型升级,挖掘绿色经济、蓝色经济、互联网经济等发展前景良好的新经济形态,走绿色、循环、低碳和高效发展之路。
34.今年海洋领域合作取得新进展,我们备受鼓舞。我们欢迎第四届亚太经合组织海洋部长会议通过《厦门宣言》,并指示部长和官员们全力落实宣言。我们认可《厦门宣言》关于蓝色经济概念论述。我们欢迎《亚太经合组织海洋可持续发展报告》。我们鼓励海洋和渔业工作组与亚太经合组织其他机制合作推进蓝色经济合作。
35.我们认识到互联网经济对促进经济创新发展和推动个体参与经济的作用。我们批准《亚太经合组织促进互联网经济合作倡议》,指示部长和官员们进一步讨论这一议题,提出行动建议,推动各成员就发展互联网经济开展合作,促进技术政策交流,弥合数字鸿沟。
36.我们欢迎《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能源部长会议北京宣言》。我们欢迎在中国建立亚太经合组织可持续能源中心。我们认识到推进能源供应多样化的重要性,认识到各经济体根据实际情况并基于市场和供求原则的竞争和定价机制的重要性。我们鼓励各成员采取行动,消除可能延缓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和行业发展的贸易保护和限制措施。我们通过能源部长会关于到2030年亚太经合组织地区可再生能源及其发电量在地区能源结构中的比重比2010年翻一番的雄心目标。我们承诺规范并逐步取消低效、鼓励浪费的化石燃料补贴。我们注意到秘鲁和新西兰在2014年自愿开展取消低效、鼓励浪费的化石燃料补贴同行审议并分享有关经验,欢迎菲律宾关于在2015年开展化石燃料补贴同行审议的承诺。我们鼓励创新、竞争与合作,推动亚太可再生能源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确保能源安全、经济增长、消除贫困及有效应对气候变化。
37.我们强调包括矿产品、金属及相关产品开发、加工、利用、投资和贸易活动在内的矿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欢迎部长们认识到《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的重要性。
38.我们将继续推进林业资源保护,打击非法采伐和相关贸易,加强林业可持续管理,并与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网络等相关组织合作,确保悉尼森林目标的实现。
39.我们将继续致力于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我们将通过野生动物执法网络及其他现有机制,加强国际合作,打击野生动物走私,减少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的供给与需求,提高公众对野生动物走私及其影响的认识并加强相关教育,严肃处理走私动物犯罪。
创新增长
40.我们认为创新是经济发展和结构改革的重要抓手。我们批准《创新驱动发展倡议》。我们决心建立科学、技术和创新领域的务实、高效和强有力的伙伴关系。我们同意加强政府、学术界和私营部门利益相关方的协作,提升科技能力,通过建立商业化和研究培训中心,培育有助于创新的环境,加强本地区科学技术互联互通,并保护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
41.我们欢迎《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南京宣言》。我们决心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活动的支持,创造有益环境。我们欢迎亚太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合作的努力,帮助其融入亚太经合组织生产链和供应链,推广商业道德实践,提升国际市场运营能力。我们欢迎成员经济体采取共同行动,推进亚太经合组织加速器网络,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早期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