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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万载县深入做好驻地红色资源挖掘工作

来源:中国军网 作者:朱晓峰、张琼 责任编辑:于海洋
2022-07-07 13:43:42

在建党101周年之际,江西省万载县在挖掘驻地红色资源上再传佳音:该县烈士纪念馆成功收集到民间收藏的两张由毛泽东同志亲笔签署的《革命牺牲军人家属光荣纪念证》,这对研究湘鄂赣革命斗争史和传承褒扬烈士精神都具有重要意义。

这两张珍贵的纪念证分别属于万载县仙源乡巫国友和茭湖乡杨白两位烈士。证书长38.5厘米,宽26.5厘米,上方是8面五星红旗簇拥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证书上的字体为仿宋体繁写汉字,内容如下:革命牺牲军人家属光荣纪念证。字第2860(36072)号。查巫国友(杨白)同志在革命斗争中光荣牺牲,丰功业伟绩永垂不朽,其家属当受社会上之尊崇。除依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人牺牲病故褒䘏暂行条例』发给䘏金外,并发给此证以资纪念。主席毛泽东,一九五三年十月三十日。旁边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之印”字样的朱红色四方大印。证书的中央背景还映有“永垂不朽”四个金黄色大字。

巫国友烈士,万载县仙源人,1912年出生,1929年参加革命,仙源区乡游击队班长,1933年在茭湖槽头战斗牺牲,年仅21岁。杨白烈士,万载县茭湖槽头人,1913年出生,1930年参加革命,红十六军战士,1933年4月在株木大战中牺牲,年仅20岁。

根据政务院1950年11月25日批准,内务部12月11日公布的《革命军人牺牲、病故褒恤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革命军人因参战、公干牺牲者(被俘不屈慷慨就义或被特务暗杀等)均得称烈士,其家属称烈属,由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填具《革命军人牺牲证明书》发至原籍县(市)人民政府换发《革命牺牲军人家属光荣纪念证》,并按下列规定发给一次抚恤粮∶(一)战士级,食粮六百市斤;(二)班排连长级,食粮八百市斤;(三)营团长级,食粮一千市斤;(四)旅长级以上人员,食粮一千二百市斤。这两张按照条例规定颁发的光荣纪念证,生动再现了万载人民为革命胜利做出的巨大牺牲,彰显了国家对烈士的褒扬纪念和对烈属的优待抚恤。

近年来,万载县军地各级持续加强对驻地革命史的探索研究,深入做好红色资源的挖掘收集和鉴定保管工作,进一步在全社会倡导学习先烈精神、不忘初心使命的时代风尚,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

作者:朱晓峰、张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