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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着力完善兵役登记工作体系


■孙 健

兵役登记工作是国防动员和兵员征集的基础工程,是法律赋予每名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近年来,兵役登记工作已走上制度化、法制化运行轨道,兵役登记率逐年攀高,但部分地区“数难摸、人难找、登记难”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为此,应高度重视,深入研究,拿出对策措施。

建立军地协作体系。兵役登记不是人武部唱“独角戏”,而是军地合演“诸葛会”,应纳入“一把手”工程。由同级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将兵役登记纳入领导绩效考核体系,切实做到党委统揽、政府主导,公安、教育、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合力抓好兵役登记工作。建立会商机制。组织召开兵役登记培训会、任务部署会和通报推进会,确保兵役登记全程组织领导不断线、军地配合不脱节、工作落实不跑偏。强化督导问责。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兵役登记责任清单,逐级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确保兵役登记落地落实。

建立宣传教育体系。兵役宣传是确保登记任务完成的“催化器”,应在宣传手段、方法、时机上动脑筋、想办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氛围。加大国防教育力度。将《兵役法》纳入全民普法教育计划,纳入国防教育服务体系,纳入教育部门年度考核范畴,营造“学国防、知国防、爱国防”的浓厚氛围。搭建宣传教育平台。结合建军节、国防教育日、国家公祭日等时机,组织宣讲团进社区、进校园、进工厂,定期举办宣传报告会、政策咨询会,与适龄青年面对面交流,解读兵役登记法规,提高公民依法登记主动性。改进宣传教育手段。制作兵役登记宣传片,在主要新闻媒体和繁华地段LED屏上持续播放;建立兵役微信公众平台,定期推送兵役宣传信息;在主要公交站点设立永久性宣传标志;在街道、社区设立宣传长廊,形成墙、影、声、电、网五位一体的宣教模式,充分调动适龄青年参加登记的积极性。

建立登记制度体系。要明确兵役登记程序。每年兵役登记工作开展前,组织专武干部提前将《兵役登记通知书》发放到适龄青年或其家长手中,并收回回执,使适龄青年及其家长明确参加兵役登记的时间、地点、携带证件和有关法律义务,切实提高兵役登记效率。设立兵役登记站。做到“兵役登记站有横幅、兵役登记有须知、兵役法规宣传有专栏、目测体检有简便器材”,同时兵役登记站要达到“五定”:定站名、定登记区域、定开设地点、定人员、定登记时间。多措并举登记。采取到站登记与上门登记、本人登记与家人代登记相结合等形式,提高适龄青年的登记率和签证率。对登记人员变化情况,如文化、身体、住址等要及时进行修改,对往年漏登人员,及时进行补登;对在外打工青年要采取及时发函或派人调查等办法,切实查清打工青年的现实表现。通过全面准确的登记,为选准预征对象奠定坚实的基础。

建立依法登记体系。解决适龄青年依法参加兵役登记问题,各地近年来纷纷采取各种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但因各地政策比较分散,跨区域执行存在一定难度。为此,要完善兵役制度。针对兵役法配套法规不尽完善的现实,应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强制性兵役登记制度,年满18周岁的公民,必须履行兵役登记。建立数据信息融合平台。依托全国征兵网平台,建立兵役登记数据库,将适龄青年履行兵役义务信息与公安部门数据对接,发放兵役证,在办理就业、就学等业务时,须查验兵役证,未履行不得办理。健全法律追究机制。进一步细化处罚标准,加大处罚力度,将拒绝或逃避兵役登记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在招录公职人员,办理出国手续,升学转学等方面予以限制,对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增加其他处罚条款,以促进公民依法履行兵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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