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向军报道:4月14日,南京市政府出台《南京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这是该市首部规范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章,也标志着南京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走上了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据了解,《办法》由人防部门组织起草,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学者、管理相对人以及社会各界意见,经过反复修改,最终形成。该《办法》规定,地下空间优先用于建设包括人民防空工程在内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应当与人民防空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办法》还明确,市人民政府设立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综合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市人防行政主管部门。人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综合协调和涉及人民防空事项的相关管理。
“这意味着,南京市人防部门将综合协调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这在全国都很少见。”该市民防办工作人员告诉笔者。
近年来,南京市人防部门建立多部门统筹协调的监管机制,推进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工作。他们还研制完成南京市城市地下空间信息系统,组织开展全市地下空间普查,完成一批小区地下停车场和地铁P+R换乘中心的建设,积极探索城市中心地下空间互连互通、统筹规划建设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