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综合 PDF版下载

解放军报客户端

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养成与条令“对表”的好习惯


■李 明

严治之军,所向披靡;无治之兵,百万无益。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一代共同条令,立起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军的新标准。贯彻落实新条令,就是要将其作为部队管理与建设的“工具书”和“标尺”,日常工作中,应养成与条令“对表”的习惯,确保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落到实处。

作为全军共同遵守执行的基本军事法规,共同条令不但约束着官兵的行为,也维护着官兵的合法权益。在落实条令过程中,既不能“行不依法”,损害条令条例的严肃性,也不能“严而无度”,侵犯官兵的合法权益。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仍有个别领导条令意识不强,没能认清依法与从严的辩证关系。比如,对于移动电话和互联网使用管理等问题,条令已作了明确规定,但有的干部仍然谈网色变,对使用管理层层加压,甚至一禁了之。再比如,官兵穿军装外出的问题,有的单位怕被纠察军容风纪,要求官兵尽量不要穿军装外出。如此,在条令之外层层加码管理,侵害了官兵的切身利益。还有的失之于软,出了问题总怕影响单位形象、眼前利益,想方设法捂着盖着、进行冷处理。有的因违纪者是干部、骨干,就用“两把尺子”量长短,搞“双重标准”……凡此种种,从根本上削弱了新一代共同条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究其根源,主要是个别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不能有效克服人治思维的行为习惯。有的一味看重个人经验,凭经验开展工作,不重视法规制度蕴含的规律性和系统化经验;有些是抱着利己态度,对单位和个人有利的就执行,认为担风险就千方百计规避和变通。这些问题不解决,全面依法治军、全面从严治军就难以真正落实。

“整肃军纪,重在将也。”领导干部既是依法治军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又是依法治军的执行者和实践者。因此,要通过勤学条令这本“工具书”,把新一代共同条令学深悟透,进一步强化令行禁止、敬畏尊崇的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逐章逐条抓好贯彻落实、做好表率;特别是在作决策、办事情的过程中,更要养成与条令“对表”的习惯,克服工作中的随意性,做到坚持用法治思维审视和解决问题,全面形成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行动、官兵依法履职的良好局面。

您的IE浏览器版本太低,请升级至IE8及以上版本或安装webkit内核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