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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推进国防动员与应急管理有机融合


■田 野

国防动员体系与应急管理体系,是我国目前并存运行的战时和平时两大危机有效管理机制。从2016年初军委组建国防动员部,到2018年4月份国家应急管理部正式挂牌,标志着我国的平时和战时危机管理机构战略顶层构架初步形成。这也为我们探索推进两大体系有效衔接、有机融合提供良好契机。

坚持组织领导“统”,建立集中统一、军地衔接的指挥体系。历次重大应急救援实践证明,权威高效的军地联合指挥机构是成功应对重大自然灾害与多种安全威胁的关键。为此,应把建立高效顺畅的军地联合指挥体系,作为两个体系融合的首要抓好抓实。建议以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与国防动员职能部门为主体,吸收驻军、武警、公安、气象、环境、卫生、新闻等相关部门参加,构设军地联合指挥机构。根据可能担负的任务,将国防动员应急功能融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将应急管理处突职能纳入国防动员体系,努力推进两大体系在组织指挥上的衔接。

坚持对接机制“合”,构建功能齐备、任务衔接的力量体系。加强国防动员和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编成、专业训练、装备器材保障统建共管,能有效提升两支力量遂行任务能力。坚持力量队伍统编,国防动员系统主要规划作战、维稳及专业保障力量建设,应急管理系统负责组织地方应急力量建设,两个系统联合制定力量队伍编组方案,形成军地通用的力量建设布局;坚持装备器材统配,制式装备纳入军队统一保障计划,应急装备融入地方渠道统筹解决,通用装备依托社会资源预征预储,全面落实应急应战力量队伍装备器材配备;坚持训练演练统管,坚持开展联合培训、联合训练、联合演练,切实增强两大力量体系合成应战、协同应急能力。

坚持政策法规“促”,健全双应兼顾、机制衔接的预案体系。国防动员与应急管理涉及军地的多个行业、部门和单位,参与主体多元,必须把国防动员机制与应急管理机制衔接纳入法制化轨道,依靠法律的权威和约束力,促进两大体系的有机融合。在《国防动员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框架下,根据可能担负的任务,确立平战转换机制,制定不同方向、不同地区、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专项行动计划和方案,并随情况变化不断修改完善分支计划,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军地一体的应急预案体系。

坚持保障资源“融”,建设集约高效的保障体系。保障资源是应战应急动员的根基和保证。整合财力资源,平时建设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进行保障,重大任务可提出专项申请和保障计划,为军地联合行动提供财力支撑;整合运力资源,依托民用交通运输设施,融合现代物流先进技术,建立快速运输通道;整合信息资源,构建标准统一的军地信息系统,建立常态灾情预测等多源情报信息网络体系,提高军地信息采集、风险研判、预测预报能力,实现两大体系在资源保障上的有效衔接。

(作者单位:吉林省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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