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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莫在法规之外任性加码


■周燕虎

严管是我们党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保持严密组织性和高度纯洁性的重要保证。需要高度清醒的是,法治是管全局、管根本、管长久的,是一切行为实践的科学遵循和基本规范。严管只有把法治挺在前面、贯穿全程、作为准绳,坚持严之有法、严之有据,才能在正确的轨道上稳步前行,生成让人心悦诚服的纪律执行力。

在长期奋斗历程中,我们党从政治、思想、作风、纪律等诸多方面,逐步建立了比较系统完善的制度体系,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了科学的行为规范。这是对事业发展负责、对党员个体负责的科学设计,也是不可触碰、不可逾越的底线。无论普通党员干部还是各级“关键少数”,都必须在制度规范的框架下行动,始终心怀敬畏、不越雷池。这是由法治的本质特征和固有属性所决定的。就此而言,从严必须依法,依法方能从严。这也是我们强调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坚持把依法摆在从严面前的一个重要原因。

值得深思的是,现实中一些部门对严管的理解不够准确,过于简单地、片面地强调严,甚至为了一味彰显从严的决心和态度,在法规之外任性加码,自行其是抬高纪律底线,让人不知所措、无所适从,不自觉产生了少干少出错、不干不出错的消极心理,无形中束缚了部分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手脚。究其原因,不仅有工作指导思想上的偏差,还有法治意识的不健全、不深切、不牢固,以致严管在实际工作中变形走样,让人步履蹒跚、举步维艰。

必须看到,严管绝不是所谓管理力度的无限加码,其关键体现在对纪律的坚决维护、严格执行上。因为党的纪律要求从来都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既要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地贯彻落实,又要一以贯之、持之以恒地严抓到底,还要一个标准、一个尺度地执着坚守,不能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而时热时冷、时紧时松、时高时低,更不能跟着感觉走,只想着抓紧抓严,而忽略了纪律对保持事业发展活力的积极作用,不讲实际生搬硬套、不循法纪人为拔高,让严管成了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紧箍咒”和“绊脚石”。

把法治贯穿严管全过程的各环节,真正实现严管的法治化,重中之重必须强化和深植各级的法治意识,尤其“关键少数”要争做维护法治、遵守纪律、落实制度的“老实人”,始终绷紧法治之弦,既要“从严”更要“守法”,让一切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法纪之内主动为、大胆为、争着为,在纪律之外不想为、不敢为、不去为,从而真正放松心情、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激情如火、心无旁骛地干事创业,形成建功新时代、争创新业绩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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