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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辽宁省在国有企业建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

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关爱老兵


本报讯 记者赵雷报道:对现有200多名退役军人职工进行摸底调查,建立个人信息档案,不定期开展各项服务退役军人的活动……自成立退役军人服务站以来,辽宁津大肥业有限公司通过多种方式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身处企业的老兵感受到尊崇。

服务保障延伸至企业,是辽宁着力动员社会力量搞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一个缩影。

“辽宁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比重大,约有20余万名退役军人在国有企业就业。”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厅长秦喆介绍,他们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联合省国资委、省总工会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构建地方和国有企业条块结合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体系,不断增强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

《意见》明确,接收安置或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在30人及以上的国有大中型企业,需建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30人以下的,要安排专人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企业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对外悬挂统一标牌,有固定活动场所,建立专门的工作制度,重点为退役军人职工提供政治引领、权益维护、技能提升、困难救助、志愿服务、舆情信息6项服务内容。

《意见》下发后不久,葫芦岛、锦州、营口、朝阳等6个城市立即在21家大型国有企业、3家民营企业、1家事业单位建立了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积极把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成退役军人诉求反映的“便捷站”、权益维护的“服务站”、解疑释惑的“宣传站”。例如,锦州市在中国石油锦州石化公司、锦州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锦州市园林集团3个退役军人职工数量较多的单位建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并丰富服务职能,加挂“退役军人之家”“退役军人心理咨询中心”“退役军人法律援助中心”牌子,实现“学习有场所、困难有人管、诉求有渠道”。

秦喆介绍:“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为退役军人就职企业争取各类政策支持,并结合企业需求,开展专业技能、继续教育等培训,努力实现企业发展和退役军人生活保障的互促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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