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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河北省迁安市某施工现场挖出二等水准点,军事机关责令做好原地保护——

这个水泥墩动不得


本报讯 杜彦伟、杨明宇报道:“我们在施工中碰到个水泥墩,上面有‘军测’两个字,应该是部队用的,你们过来确认下。”5月6日,河北省迁安市某镇武装部接到群众报告,在土地复垦项目施工现场发现一处疑似军事设施的水泥建筑物。确认消息属实后,镇武装部及时向镇政府和迁安市人武部做了汇报。

“施工人员国防观念较强,在挖到水泥墩后马上停止了施工,没有对它造成破坏。”迁安市人武部部长王凤玉介绍,该水泥墩高约一米,宽约半米,上面刻着“军测××,Ⅱ-××,1954年4月”字样,在石面中心点有一块半球形金属凸起物。经过仔细观察和多方求证,该水泥墩为二等水准点。这类水准点一般沿地质构造稳定、坡度平缓的交通路线布设,用于精密水准测量施测和研究地壳垂直运动,属于国家保护设施。

“在开荒复垦、矿山挖掘、土地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中,施工人员可能会遇到地下军事设施和国防工程。一旦遇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或破坏,哪怕是年代较为久远的建筑、设备,都应当第一时间做好原地保护工作,等待军事机关确认后方可做出处理。”该镇领导表示,二等水准点是高程控制网的基础,一旦移动或破坏就会失去原有的功能作用。在人武部指导下,他们向施工方下达了禁止在此周围继续施工的指令,并要求施工方为此处二等水准点砌起石砖围挡,加盖黄土掩埋,实施原地保护。

据了解,2014年以来,该市人武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有关要求,联合国土、公安等部门多次对辖区内的军事设施和国防工程进行联合巡查,纠治了多起损坏军事设施和国防工程事件,形成了军地齐抓共管、责任明确的联合督导机制,有效保护了辖区内军事设施。

短 评           ■秦茂淋

军地携手保护军事设施

一处军事设施,就是一段钢铁长城。保护军事设施,事关国家安危。各级政府和军事机关、所有组织和公民都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军事设施安全。

当下,我国军事设施安全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国防光缆保护、军用机场净空、军用电磁环境治理等方面,由于受土地开发项目增多、摄录设备广泛使用、户外探险活动兴起等因素的影响,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通过迁安市军地部门对二等水准点的保护处理一事可以看出,做好军事设施保护,必须强化军地协作,如此才能有效消除沟通障碍、突破利益壁垒、解决落实断层等问题,形成军地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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