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海警开展2016年北部湾共同渔区渔业海上联合检查

来源:新华社作者:陈寂责任编辑:刘航
2016-04-19 14:44

新华社三亚4月19日电(记者陈寂)2016年中越北部湾共同渔区渔业海上联合检查于4月19日至23日进行。中国海警局南海分局和越南海警司令部一区各派出2艘海警船执行此次任务。这是中越两国海上执法部门在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委员会的框架下,自2006年开始以来第11次开展中越北部湾共同渔区渔业海上联合检查。

为加大共同渔区巡检力度,经两国海警部门商定,今年的联检行动时间由往年的3天延长至5天,巡航路线从单向式巡航变更为往返式巡航。此举将进一步推动双方执法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

中越北部湾共同渔区渔业海上联合检查是中越两国职能部门共同贯彻执行《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的重要行动,每年举行一次,由两国海上执法部门各派出执法舰船,共同组成编队,沿北部湾分界线两侧的共同渔区巡航检查。巡航过程中,双方执法人员密切协调配合,对途经海域渔船进行观察记录,对中越两国渔船实施登临检查,对海上作业渔民进行宣传教育。

北部湾三面环陆,东临雷州半岛和海南岛西岸,并通过琼州海峡与南海北部海域相连,北面是广西沿岸,西面为越南东海岸,是一个天然的半封闭浅水海湾。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北部湾渔业资源,维护该海域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中越两国政府经过多次谈判和磋商,于2000年12月25日同时签署了《中越关于两国在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协定》和《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2004年4月29日,双方又进一步签署了《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补充议定书》。

据中国海警局南海分局介绍,《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生效后,截至2013年底,我国各职能部门通过密切协作,先后调处北部湾海上渔事纠纷300多起,救助遇险遇难渔船440余艘,查处海上盗窃、走私等各类案件数百起,同时还驱离、查处了一批外籍侵渔、非法作业渔船。2013年中国海警成立之后,继续按照部门职责,积极与越南海上执法部门加强沟通,推动建立中越海警北部湾渔业执法联络窗口。

记者了解到,经过多年的联合检查,中越双方已经形成了比较顺畅的联系平台,并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不仅为双方渔业作业营造了比较和谐稳定的环境氛围,而且增进了中越两国海上执法部门间的互信交流,加深了两国之间的传统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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