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苏丹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来源:解放军报责任编辑:吕欣彤
2015-09-02 03: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丹共和国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丹共和国自1959年2月4日建交以来,两国传统友好合作关系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指导下积极、稳步发展,各领域友好互利合作取得丰富成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和苏丹共和国总统巴希尔高度评价两国关系的长足发展,认为有必要加快发展双边合作,提升其水平,推动两国友好合作关系迈向更高层次,从而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共同利益,有利于两国实现彼此发展和繁荣的共同努力。

为此,两国元首决定提升中苏关系,使其成为战略伙伴关系。在此框架下,双方认为应重点开展以下合作:

一、政治领域

(一)加强两国领导人之间的交往和磋商进程,就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保持经常性沟通和协调,不断扩大共识,巩固和深化政治互信。

(二)密切两国政府、立法机构、政党、地方政府交往,加强各领域经验交流和相互借鉴,保持两国外交部间的政治磋商。

(三)两国在涉及双方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问题上相互支持。为此,苏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支持中国政府在台湾、涉疆、涉藏等问题上的立场,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统一所作的一切努力。

(四)中国强调,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对涉及苏丹的有关问题给予坚定的支持,支持苏丹为维护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及加强国内各地区安全与稳定所作的努力。反对外部势力以任何名义干涉苏丹内政。

(五)双方表示,无论地区和国际局势如何变化,将继续在国际场合,特别是在联合国、安理会和人权理事会内就涉及彼此关切的问题相互支持和帮助。中国将苏丹视为在中东地区和非洲的战略伙伴和紧密朋友。

(六)双方谴责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反对双重标准和将恐怖主义与特定的国家、民族和宗教挂钩。在此框架下,双方反对在国际关系中以单边经济制裁为武器,破坏其他国家的安全与稳定。

(七)加强多边领域合作,尤其是在联合国改革、气候变化、国际发展合作等重大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协调与配合,维护国际公平正义,维护发展中国家的正当权益。

(八)加强就中东和非洲地区局势的磋商与协调,支持地区国家和人民自主探索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通过对话和谈判和平解决地区热点问题,实现地区稳定和发展。中方赞赏苏方在促进地区和平稳定方面作出的积极努力。苏方对中国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所持的公正立场和发挥的重要作用表示赞赏。

(九)双方高度评价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成立以来对中阿关系发展所发挥的引领作用,双方愿积极支持论坛机制建设,以加强中国与阿拉伯国家之间“全面合作、共同发展”的战略合作关系,密切各层次往来,增进文化与文明交流。

(十)双方对中非合作论坛为加强中非新型战略伙伴关系和支持南南合作作出的宝贵贡献深表满意,强调愿共同努力推进论坛工作,通过论坛不断提升中非关系,使非洲国家获得提高自身能力,改善自身政治、经济和社会状况的可靠方式与机制。

(十一)中方赞赏苏丹在中阿合作论坛和中非合作论坛中发挥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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