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来源:新华社作者:陈菲 吴晶晶 杨维汉责任编辑:高飞
2016-08-28 11:20

新华社北京8月28日电题: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述评

新华社记者 陈菲、吴晶晶、杨维汉

2016年3月16日上午,北京人民大会堂。

随着近3000名代表按下表决器,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行动纲领和指南。

从“一五”计划到“十三五”规划,五年规划是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独特方式。而它的制定实施,从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到经由民主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成为社会主义人民民主的经典范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总结历史经验、洞察时代要求,探索发展以人民当家做主为本质和核心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石。

民主的真谛在于真实体现人民意愿和社会最大公约数

这组数据来自今年的全国两会——今年,全国人代会共收到议案462件,其中有关立法方面的442件,有关监督方面的14件,有关决定事项方面的6件;全国政协大会共收到提案5375件,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多个方面。

这些议案、提案来自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和2100多名全国政协委员,汇集了他们所代表的十三亿多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社会阶层人民的意愿和期待。

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在两会这一体现中国式民主的制度化平台上,民主的脚步笃定前行。

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的光辉旗帜。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使广大人民群众反映意愿的制度更加健全、形式更加多样、渠道更加通畅,始终确保把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广大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是公民最重要的民主权利。

城乡选举代表的人口比例由“8比1”提高到“4比1”,再到实现“同票同权”;县人大代表间接选举发展为直接选举,等额选举发展为差额选举……选举法的每一次修改、每一步前行都使得选举制度更加民主,人民的民主权利更有保障。

协商民主,是中国人民创造的重要民主形式。在我国,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人民民主的特点和优势。

2014年11月13日,一场关乎中国4000万建筑工人切身利益的双周协商座谈会在全国政协礼堂举行。

与会的全国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带着一线建筑工人的呼声和长期研究的建议,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一起围绕工伤保险的资金来源、体制机制障碍、部门利益等问题进行详尽讨论,形成了供国务院决策的参考建议。建筑工人工伤维权这个多部门十几年没有解决的问题,在这个协商平台上得以推动解决。

双周协商座谈会的实践,展现了中国特色“商量式”民主的强大生命力。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最终汇成解决问题的“中国方案”。

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在这些协商平台上,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让各种意见交流碰撞,不同利益群体达成共识,形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强大力量。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

民主的生命力在于“服水土”“顺潮流”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选择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关乎国家前途,关乎人民命运。

五四运动前后,中国的思想者们将民主引入中国,并试图把西方的民主政治模式移植到中国。君主立宪制、议会制、总统制,无论哪种外来模式,照搬照抄的结果都是失败。

在中国共产党带领下,在自强、自立的过程中,中国人民选择了与西方截然不同的民主政治模式——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从“豆选”“三三制”到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

通过这种民主模式,中国共产党真正实现了倾听民声、广集民智,做到了政治稳定、决策有效,确保了经济繁荣、社会发展,展现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强大生命力。

根植中国现实,这一制度有效保证了人民享有更加广泛充实的权利和自由,更加广泛深入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

从“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到修改选举法实现城乡居民“同票同权”;从调整和每个家庭息息相关的生育政策,到修法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为地方改革发展注入新活力……一系列制度和实践,实现了对民主理念和方法的建设性创新。

顺应时代潮流,这一制度展现出集中力量办大事,促进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独特优势——

人均GDP由1978年的381元到2013年的41908元,增加110倍;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从1978年的343元到2013年的26955元,增加78倍。跻身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用几十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发展历程。

复旦大学教授林尚立指出,在人类文明史上,中国这种成功的现代化转型和发展是前所未有的,创造了新的发展奇迹。这当中,中国所探索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道路,无疑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2013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的演讲中形象地说:“‘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了才知道。’一个国家的发展道路合不合适,只有这个国家的人民才最有发言权。”

实践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反映人民意愿,顺应时代潮流,能够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社会和谐提供政治制度保证,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

“物之不齐,物之情也。”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模式,也正因为如此,世界上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认识到,中国正在构筑一种新型的民主,这种模式较之西方的民主拥有更加长远的目光和独特的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保证了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经济发展、民族团结。”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李景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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