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新规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

来源:新华社作者:周颖责任编辑:乔梦
2017-01-15 17:19

新华社广州1月15日电(记者周颖)县级以上政府网站应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城市公共汽车和轨道交通车辆应当逐步安装字幕、语音报站装置和车辆导盲系统……这是广东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的《广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出的要求。

规定将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现行沿用的广东省政府2005年公布的《广东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届时将废止。相比较而言,新规的内容更具体、丰富,从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等多方面进行了规定,致力于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无障碍环境。

新规提出,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应当征求残疾人组织、老年人组织等社会组织的意见。无障碍设施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投入使用。对应当设计无障碍设施而未设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不予通过文件审查。

新规还提出,城市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配备无障碍设施;盲道铺设应当连续,并避开树木(穴)、电线杆等障碍物。

对于加强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新规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网站和政府公益活动网站、社会公共服务网站应当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电视台应当每周播放至少一次配播手语的新闻节目。

此外,新规还注重加强无障碍服务。规定指出,报警求助、火警、医疗急救、交通事故等紧急呼叫系统应当具备文字信息报送、文字呼叫功能,方便听力、言语障碍者报警、呼救。新规还对各方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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