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组数据看懂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年工作亮点

来源:新华社作者:施雨岑 朱基钗责任编辑:武千妍
2017-03-03 08:31

起草或修改法律案及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30多件,创制性处理辽宁拉票贿选案等重大问题,对6部法律开展执法检查,回应民生关切……

2016年,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职尽责,大事要事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一批重要法律相继出台,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各项工作亮点频现。

记者梳理了9组数据,带你回顾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硕果累累的成绩单。

1部民法总则草案为社会生活“立规矩”

衡量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是否完善,民事制度的成熟程度是一个重要标尺。作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编纂民法典迈出重要一步——民法总则草案即将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从衣食住行到生老病死,人的一生离不开民法的保护。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3次审议民法总则草案,3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还带队在北京、四川等地调研,深入广泛听取基层意见。

增加紧急救助免责条款、个人信息安全条款,完善监护制度,增加“特别法人”规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次次审议、修改、打磨下,草案吸收了近年来民事司法实践经验,力求为社会生活“立好规矩”。

2部新法夯实国家安全法治之基

国家安全,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

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相继通过了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和网络安全法,同时着手制定国家情报法、核安全法等,围绕国家安全启动一系列重大立法项目。

“通过的这2部新法,加上此前已出台的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和反间谍法,国家安全领域涉及的5部基础性法律都已出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主任梁鹰说,这也意味着我国国家安全领域的基本法律制度框架搭建完成。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国家安全领域立法工作几乎从零起步。为了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国家安全观落实好,将至关重要的顶层设计把握好,全国人大常委会秉持甘于奉献、严谨负责的工匠精神,用如此短的时间,顶住国际压力,克服各种困难,顺利出台相关法律,相当不易。”梁鹰说。

5项决定为国家“重大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明确规定了试点工作涉及的最主要、最基本的制度。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除此之外,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通过了——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决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和部分在京中央机关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的决定,关于军官制度改革期间暂时调整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的决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河北省邯郸市等12个试点城市行政区域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这些决定的通过,为国家“重大改革”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2项立法弥补文化领域法治“短板”

一直以来,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与文化相关的法律只有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著作权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立法工作,加强文化立法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被确立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之一。

围绕中央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着力补齐文化领域法治的“短板”。2016年,两部开拓性的文化立法项目——电影产业促进法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相继通过,为我国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保驾护航。

92件审查建议及时“纠错”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是我国一项宪法性制度。我国立法法明确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

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共接收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92件,对其中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范围的逐件进行了审查研究,并提出研究意见,对不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范围的都及时移交有权审查的机关处理。

“认真研究处理公民、组织审查建议,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开展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职责。”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对在备案审查中发现的法规、司法解释同宪法或法律相抵触的问题进行纠正,是维护法制统一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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