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就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发出通报

来源:新华社责任编辑:杨红
2017-07-21 02:01

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祁连山是我国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黄河流域重要水源产流地,是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国家早在1988年就批准设立了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期以来,祁连山局部生态破坏问题十分突出。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抓紧整改,在中央有关部门督促下,甘肃省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情况没有明显改善。2017年2月12日至3月3日,由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中央督查组就此开展专项督查。近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督查情况汇报,对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通过调查核实,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突出。主要有:

一是违法违规开发矿产资源问题严重。保护区设置的144宗探矿权、采矿权中,有14宗是在2014年10月国务院明确保护区划界后违法违规审批延续的,涉及保护区核心区3宗、缓冲区4宗。长期以来大规模的探矿、采矿活动,造成保护区局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地表塌陷。

二是部分水电设施违法建设、违规运行。当地在祁连山区域黑河、石羊河、疏勒河等流域高强度开发水电项目,共建有水电站150余座,其中42座位于保护区内,存在违规审批、未批先建、手续不全等问题。由于在设计、建设、运行中对生态流量考虑不足,导致下游河段出现减水甚至断流现象,水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

三是周边企业偷排偷放问题突出。部分企业环保投入严重不足,污染治理设施缺乏,偷排偷放现象屡禁不止。巨龙铁合金公司毗邻保护区,大气污染物排放长期无法稳定达标,当地环保部门多次对其执法,但均未得到执行。石庙二级水电站将废机油、污泥等污染物倾倒河道,造成河道水环境污染。

四是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不力。2015年9月,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林业局就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对甘肃省林业厅、张掖市政府进行公开约谈。甘肃省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约谈整治方案瞒报、漏报31个探采矿项目,生态修复和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截至2016年底仍有72处生产设施未按要求清理到位。

上述问题的产生,虽然有体制、机制、政策等方面的原因,但根子上还是甘肃省及有关市县思想认识有偏差,不作为、不担当、不碰硬,对党中央决策部署没有真正抓好落实。

一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甘肃省委和省政府没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在工作中没有做到真抓真管、一抓到底。

二是在立法层面为破坏生态行为“放水”。甘肃省有关方面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新发展理念认识不深刻,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和显绩,长期存在生态环境为经济发展让路的情况。

三是不作为、乱作为,监管层层失守。在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甘肃省从主管部门到保护区管理部门,从综合管理部门到具体审批单位,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以致一些违法违规项目畅通无阻,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规定名存实亡。

四是不担当、不碰硬,整改落实不力。在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中,普遍存在以文件落实整改、以会议推进工作、以批示代替检查的情况,发现问题不去抓、不去处理,或者抓了一下追责也不到位,不敢较真碰硬、怕得罪人,甚至弄虚作假、包庇纵容。

为严肃法纪,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权责一致的原则,经党中央批准,决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通报指出,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具有典型性,教训十分深刻。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引以为鉴、举一反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抓紧抓实抓好,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通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下大气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把发展的基点放到创新上来,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我国良好形象的发力点。

通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勇于担当、真抓实干,紧盯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以钉钉子精神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件一件抓整改,不彻底解决决不松手,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抓紧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落实生态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环境污染问题排查、检查、督察,加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力度,形成强大震慑,倒逼责任落实。要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严格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要抓住破坏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不放,严肃查处、公开曝光,让破坏生态环境者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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