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解读

来源:新华社作者:田晓航、王宾责任编辑:乔梦
2018-08-03 19:13

意见分为总体要求、明确监管主体和责任、加强全过程监管、创新监管机制、加强保障落实五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明确了监管主体和责任,推动形成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明确了监管内容,对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健康产业全过程进行监管;提出创新监管机制等。

为推动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意见提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建立权威有效的督察机制等,并在附件中明确了重点任务分工和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部门职责分工。

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等重点领域监管

问: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一直是行业监管的重中之重。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重点领域有哪些?

答: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全过程监管,针对7个重点领域提出“一优化、六加强”的具体要求。

“一优化”即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加快推进医药卫生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六加强”即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严格执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分类管理要求;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加强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和违反医德医风的执业行为;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加强健康产业监管,建立健全覆盖健康产业全链条、全流程的包容、审慎、有效监管机制。

(新华社北京8月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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