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捞失落的民间文学

来源:光明日报作者:万建中责任编辑:张硕
2018-09-08 17:23

《中国民间故事全书·湖北五峰卷》。照片由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提供

4、要“静态”保存,更要“活态”传承

民间文学遗产的传承大多以“保护”为重,保护是活态的,即努力使民间文学遗产维持于生活状态,以口头演说及相关民俗活动为基本生存表征。但从传统民间文学的实际境遇看,一味强调“保护”似乎违拗了现实。民间文学传承所取得的主要成果并非来自于“保护”,反而是“保存”。“保存”就是以实物、文字、图片、音像以及数字化的形式将民间文学遗产呈现出来,属于一种转化型的记录和记忆。

比如,蒙古族独特的发声方式郝林朝尔,被誉为“古老的音乐化石”,现仅有几位高龄老人掌握,年轻人对之毫无兴趣;赫哲族《伊玛堪》最后一位传人已于1997年去世;鄂伦春族“摩苏昆”演唱者也只剩下一位;辽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最后一位能跳查玛舞的人已不在人世。可以说,上述情况是濒临灭绝的民间口头遗产的共同处境。对于它们而言,保护完全无济于事,灭绝是迟早的事。

再比如,一些哭丧歌原是某一地区传统丧葬仪式上的重要内容,随着丧葬改革,传统的丧葬仪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哭丧歌的传承也就难以为继。如果要保护哭丧歌这一歌唱传统,使之流传下去,就必须设法维护其最基本的生存环境,即恢复原本的丧葬仪式。然而,丧葬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恢复传统丧葬仪式既不可能也不必要。对于当地哭丧歌这一无形文化遗产而言,唯一的保护途径就是通过录音、录像、文字记录等方式将其完整地保存下来。

事实上,许多记录文本仍具有旺盛的生命力。甚至还有这种现象:经过重新创编的民间文学反而被民众广泛接受,格林童话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尽管民间文学记录文本属于纯文学的范畴,但其毕竟来源于民间的社会生活,本身的特质远远超越了文学本身,为各种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提供了可能。即将全面展开的“中国民间文学大系出版工程”将为开创我国民间文学事业的新时代奠定坚实基础。民间文学的记录文本努力保存其应有的口传经验和集体经验,这是民间文学工作者的神圣使命。难以胜数的科学的记录文本足以满足研究者们各方面的需求,同时,可让我国各民族民间口头传统最大限度地得到保存。

(作者: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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