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微信 发布:2018-10-31 20:16:31
河南:女职工权益保护细化
《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11月1日起施行。《规定》对女职工结婚、怀孕、生理期保护等多项权益进行了细化规定,明确: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休产假、哺乳等原因,降低女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单方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经本人提出,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期女职工1至2天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