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度风雨,几度春秋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前世今生

来源:“中国军网”微信公众号作者:徐平责任编辑:于美玉
2018-01-29 09:09

(八)归编中国人民解放军(1966年7月——1973年5月)

1966年6月7日,中央军委发布命令:遵照毛主席、中共中央关于撤销中国人民公安部队,统一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决定,军委决定除北京市公安部队已于1966年5月27日拨归北京卫戍区建制外,其余全部公安部队自7月1日起,拨归各大军区、省军区、上海警备区建制领导,原中国人民公安部队番号撤销。以原中国人民公安部队领导机关为基础,和现炮兵管理导弹部队的机构合并,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领导机关。

守卫重要桥梁的解放军内卫部队

根据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批转的《全国公安部队整编报告》,全国公安部队按照进行了整编。各省市区和专区、县公安部队,按照现编定额和任务部署情况,分别编成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备)师、团、连(队),归省军区、卫戍区或警备区建制领导,部队原担负的总任务不变。各省、市、自治区公安部队于6月30日拨归各军区领导。公安部队共向各军区移交编制定额36088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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