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法治军营 PDF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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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燃旺法治信仰的“炉火”


■王志伟 曹唯溪

卢梭曾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要铭刻在公民内心里。这句话道出一个质朴的道理: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

对部队而言,从战备训练到一日生活,有各种各样的“法”挂在墙上、摆在柜中、印制在口袋书里;从起床到熄灯,官兵的一举一动都是在纪律规定的框架之内。如何将法治信仰贯注官兵头脑,是带兵人每天要面对的课题,也是带出一支过硬部队必须认真作答的考卷。

信仰始于表率。“舍己而教人者逆,正己而教人者顺。”建立法治信仰离不开思想的领航和行动的引领。带兵人首先要拿起解剖自己的“手术刀”,看各项法规制度是否学懂弄通,看一言一行是否在法治的尺度之内,看决策决断是否以法规为依据、以条例为准绳。带兵人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决不能做台上台下两种表现、人前人后两副面孔、对人对己双重标准的“两面人”,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打“擦边球”、搞特殊化,不做以权压法的事。因为带兵人就是官兵的主心骨,只有带头把“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法治信仰才有厚实的“群众基座”。

信仰成于贯彻。美国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曾说,播下一种行为,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法治信仰的建立首先从法治意识开始,而法治意识必须通过持续的法治实践去强化。带兵人要把各项规章制度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典,贯彻到教育管理部队的方方面面,对军营中见怪不怪、偏离法治精神的“陈规积习”要有纠正的信心、决心、耐心,对官兵习以为常、不符合法规条例的“痼癖动作”,要坚持反复抓、抓反复、多抓几个来回,通过改变违背法治的习惯,养成尊崇法治的性格,积累法治信仰的底蕴。

信仰恒于获得。当你在街上开车看见红灯的时候,你会停下来,不会认为红灯试图限制你的自由,相反你知道它是在保护你。这是约束与自由的辩证法。在一个法治环境下的集体里,人人受到法规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规的保护,才能享受法治框架下持久而安全的自由。带兵人要营造这样一种法治环境、法治风气,让官兵在遵守法规制度中拥有获得感。让他们深刻理解,遵守操作规定的法,收获的是远离事故;遵守训练条例的法,收获的是战场打赢;遵守一日生活制度的法,收获的是军营正规稳定,进而引领他们信服法治、接纳法治、热爱法治,让法治信仰成为心中永恒的炉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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