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八一评论 PDF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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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责任书”不能当“免责单”


■周煜皓 车金芃

据报道,个别基层单位责任状满天飞。有个乡镇一年就与上级党委政府签了33份责任书。

这种现象,在部队少数单位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基层官兵反映,上级机关动不动就要签承诺书、保证书、责任书等。安全工作要签,保密工作要签,廉洁自律也要签。不同时机,要签不同的责任书。比如,外出时要签,探家时要签,转业退伍工作开始时也要签。而且级级签、层层签,连里签了营里签,营里签了团里签。好像不签责任书就没有做工作,不签责任书就是不负责。

个别单位为什么热衷于签责任书?一位基层干部一语道破天机:“签责任书不是为了负责任,而是为了免责任。”责任书好像一纸“护身符”,一签就万事大吉;有了这张纸,没有做的工作就好像做了,没有尽的责任就好像尽了。上级检查,有“书”为证!万一出了事,也有了托词。

一般来说,签责任书,有利于细化分工、明确责任,促进工作落实。但凡事都签责任书,则是一种简单化的工作方法、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甚至有点逃避责任的味道,是一层一层把责任往下推。签责任书,不能代替深入细致的工作,更不能等同于工作落实。那些基层建设过硬、思想工作开展好的单位,没有一个是靠签责任书“签”出来的,而是通过艰苦深入的工作做出来的。因而做工作不能单纯依赖责任书,检查工作也不能过分相信责任书。签了责任书也不等于就免去了应负的责任,出了问题,是谁的责任谁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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