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基层传真 PDF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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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战士犯错将被通报,我要“摆平”吗?


■第77集团军某旅修理一营三连指导员 田鸿儒

曾宇明绘

在转岗任指导员之前,我曾在机关工作过几年。应该说,机关的任职经历与锻炼为我来连队后理顺上下级关系提供了不少便利,而我也认为这是自己开展工作的优势之一。

然而,上个月发生的一件事,让我认识到,自己的这个优势,无意中却影响了连队的长远建设发展。

前些天,战士小郑站夜哨时因口令使用错误被纠察登记在案,机关准备在全旅交班会上通报。

得知此事后我顿时坐不住了,心里细细盘算起来:旅部队管理科是连队挂钩帮建单位,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连队出丑;科里几名参谋私下里跟我交情也不错,想来也会给几分“薄面”。于是,出于维护连队荣誉的考虑,我打算亲自前往机关说情。

出房间,下楼梯,经过小郑所在班级时,我无意间听到了战士们在宿舍里讨论——

“小郑,别有心理负担,这事儿应该可以协调”“在交班会上被点名批评不仅伤面子,还影响连队发展,我打赌指导员不可能‘见死不救’”“连队主官与机关干部关系处理得很融洽,摆平这件事没啥难度”……

转身,调头,我改变想法回到房间。战士们刚才的议论,犹如一面镜子让我看到了自己这个优势背后隐藏的“危机”——如果因此让战士们产生了遇事可以“摆平”的认识误区,岂不是助长了犯了错误可以姑息迁就的歪风邪气?

与连长交流后,我们决定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同预料的一样,全旅交班会上连队被通报。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被当众点名批评,坐在台下的我心里仍然不好受。

回到连队,我立即召开连务会,传达交班会精神。随后,召开军人大会,责令小郑在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借此机会,我和连长也公开亮明态度:不要把希望寄托在犯错后的协调说情上,而应该时刻用条令条例规范言行举止,加强作风养成,立起军人好样子。值得欣慰的是,受此警醒,我观察到连队战士在日常养成方面有了明显进步,遵章守纪的意识也树得更加牢固。

“伤口捂着容易烂”,人体机能如此,单位建设也是如此。虽然连队因为此事在当月的“双争”评比中排名靠后,但是用这样的“阵痛”换来官兵们对规章制度的敬畏、对条令条例的遵守,我觉得值!

(周林灼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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