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法治军营 PDF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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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落实条令要多些担当


■慕佩洲

新修订的共同条令,是落实从严治军要求、正规部队秩序、加强部队全面建设的重要法规,具有很强的严肃性、科学性和操作性。在日常管理中,必须强化条令意识,以高度的法治自觉逐章逐条抓好落实。

然而,个别单位面对官兵的合理诉求,常常以“条令条例没有明文规定”而推上推下,不从实际出发积极想办法解决。这种做法,看似不会逾越“红线”,实际上却是不担当、不作为的表现。

新条令是官兵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目的是加强正规化建设,防止言行失范、权力越轨,其严肃性权威性不言而喻。自觉“对表”新条令,废除“土规定”是必须的,但如果以落实条令为由,面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这也不敢想、那也不敢干,就违背了贯彻落实条令的初衷,会贻误部队发展,甚至损害官兵的切身利益。

在日常管理中,我们要自觉增强条令意识和法纪观念,对于新条令中“必须”“严禁”“不得”等硬性条规,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落实,没有商量余地和弹性空间;对于“应当”“通常”等“授权性”规定,要发挥创造性灵活执行,多些“结合实际制定措施”的担当,多干提升部队战斗力、保障官兵利益的实事,更好地为官兵谋福利,切实增强官兵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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