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长征副刊/广告 PDF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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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书,伴随一生的风景


■刘忠全

自识了字,便年复一年地读书,渐渐成了伴随我人生的爱好。不记得读没读过《看图识字》,连环画是看过的,对图的兴趣还不如对文字大。读了课文,读了小说,只要能找到的文字什么都读,医书也读,再以后便自己也写了。去年底出了自己的第一本书,分送亲友,很希望他们能读一遍。谁知会不会像我当年读书那样充满热情呢?

人是不可能将书读尽的。有的书可读多遍,有的书翻一翻就放回书架了,今生今世也许永不碰它。我读书原是做笔记的,记下那些重要的观点或精彩的片段,让以后的自己读它而不必再读原著。这样可以使读书的速度加快,且读得不累。

所读的书95%以上是在床上读完的。这不合用眼卫生守则,但合另外的“科学”。身体静了,书才读得下去,读来才有收益。何况身体放平,脑中血量充沛,大脑才活跃得起来。

读书就是读书。若读的同时想到升官、发财、中奖、应考,以及什么“黄金屋”“颜如玉”之类的,读书便休矣。读通一本书不是件容易的事。小时候觉得十分乏味的书,长大后或许能爱不释手。相反,以前曾认为最像样的书,再读或许会冷笑数声。在书中看出“意思”和看出“没意思”都不容易。

读书不是为了写作,否则,可读的书就非常有限了,所写的东西也非常有局限性。当然,也可边读边想的,想想作者何以要这般写。能作这种触景生情的联想,也是读书的乐趣之一。

但最大的乐趣无过于挑剔。能将一本书读出破绽来,可算是入门了。小到找出个错字,大到将一本书里的观点推翻了。我曾当过几天教师,上课可以自由发挥自己的读书心得。边教课文,边以“小人”之心将课文的词、段改上一改,自以为得计,心中有了幸福之感。我改过杜甫的诗,他写李白:“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饮中八仙歌》)历来都说写出了李白的神韵。我想,将末句中的“臣”换作“爷”就更好了。“自称爷是酒中仙”,那醉意,那神气,全出来了。

既然不满意别人写的,那就自己试着写写。读书的遗憾也造就作家。

读书的困难是借书不易,买书贵而不易,藏书不易。最大的障碍却是读着读着便没了兴致。读书要是不能越读越宽广深入,难免读没了兴致。没了兴致而硬读,则苦不堪言矣。

人是越来越聪明了,发明了电影、舞会、音乐茶座等。尤其是发明了电视,有声有色地将故事演给人们看,而且足不出户,如唱堂会。我是个落伍者,既无舞技又不去茶座,连电视都绝少看。在我看来,在被窝中,捧一册好书,读到夜深人静,读到东方既白,这便是无上的享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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