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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只有“特殊任务”,没有“特殊权利”


■解维鹏

在周恩来故居,有一份特别引人注目的“家规”。“家规”里,周总理叮嘱自己的侄辈,“要做个普通学生、普通劳动者”“要特殊化的话,那只能在工作上做出特殊的成绩来”。他对亲属的要求与教诲,体现了一名共产党人的精神境界。

所谓“特殊化”,就是在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之外,利用权力搞特殊、谋私利。对此,邓小平同志曾经警告:“一个人只有不因为自己的功劳和职位而骄傲,不用来作为‘特殊化’的资本……否则,他的骄傲和放肆,必然会把自己淹死。”前不久,中央军委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军队党的建设的决定》,再次强调要“坚定自觉反对特权”,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特殊化”严重损害党群关系和官兵血肉联系,严重影响我党我军的形象和威信。

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只有“特殊任务”,没有“特殊权利”。然而,至今仍有个别领导干部把“公权”当“私权”,把特殊当正常,他们有的自视“特殊党员”,热衷于搞家长制、一言堂;有的自享“特殊待遇”,超标准享受、潜规则行事;有的自居“特殊地位”,蔑视法纪,恃权自傲。对这些特殊化现象,他们不仅感觉不到“极大的耻辱”,反而习以为常,甘之若饴。很多落马的领导干部,都是从搞“特殊化”起步,手有小权时滋生小特权,手握大权时派生大特权,最终一失足成千古恨。

老一辈革命家谢觉哉结合自己的观察,剖析过这种特权思想和特权心态:“很多人感到这是天经地义,我的亲戚要我帮忙安排工作,觉得这是正常的。我的孩子也觉得坐我的小车,吃得比别人好,穿得比别人好,是正常的。我感到这些对我们党来讲,不正常,危险。”搞一次特殊,玷污一次形象;耍一次特权,失去一片人心。领导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哪怕搞一次特殊化,也是很不正常、很危险的。

共产党员没有搞特殊化的权利,只有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的义务。如果说有什么特权的话,那么“唯一的特权就是带头吃苦”。各级领导干部只有强化普通党员、普通一兵意识,端正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才能永葆清廉本色,坚守精神家园,不负组织的期望和人民的重托。

(作者单位:96754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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