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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彰显扩大对外开放的“中国决心”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热议外商投资法草案


■本报记者 侯 磊

“我们改革的脚步不会停滞,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今年的新年贺词中,习主席再次宣示中国继续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不到3个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外商投资法草案,便摆在了全国人大代表面前。

务实行动,是检验决心的“试金石”。这几天,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分组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他们认为,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让世界看到了“中国速度”,这份草案再次彰显了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中国决心”。

法规制度,是各项事业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陆军勤务学院教授吴少华代表,长期从事国防经济理论教学与研究。他认为,积极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是我国扩大对外开放和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内容,必须要有健全的法治体系作为保障。

“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吸引外资是我国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给外商投资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不但是负责任大国的体现,也是广泛开展经济合作、扩大对外开放的必然要求。”吴少华代表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了以“外资三法”为主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体系,为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提供了制度保障。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1月底,我国依据“外资三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累计达95万家,实际利用外资累计超过2万亿美元。

“改革开放40多年的实践表明,外商投资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来自军委审计署的吴春利代表,参加审议时提出多项修改建议。他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过去“外资三法”的一些具体规定已经不太适应扩大改革开放的新需要,制定一部新的外商投资基础性法律显得非常有必要。

好雨知时节。军队人大代表审议时认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越发成熟,尤其是当前我国积极从政策引资转向制度引资,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培育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推动出台外商投资法,可谓正当其时。

开放带来进步,封闭必然落后,这是改革开放40多年给我们的重要启示。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水平上推进对外开放,交出一份出色答卷。

“草案是比较成熟的,有助于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增强外商投资的信心。”武警浙江总队副司令员张建超代表,对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有着切身体会。他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未来实现高水平高质量发展也必须在更加开放的条件下进行。

在我国对外开放的版图中,重庆是一个重要的窗口。2017年4月,重庆自贸区正式挂牌。经过近两年的发展,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的自贸区,探索出一条内陆地区开放发展的新路径。一直关注驻地建设发展的重庆警备区政委刘伟代表,见证了重庆扩大对外开放的历史进程。他注意到,这部外商投资法的立法宗旨突出了两个词,即“促进”“保护”。

“总的看,这是一部外商投资的促进法、保护法,突出了积极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的主基调。”刘伟代表说,草案通过很多具体条款回应了当前外商投资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尤其是在国民待遇问题上规定了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新型管理制度,给外商吃了一颗“定心丸”,利于打造吸引投资的“强磁场”。

“中国将以高水平开放带动改革全面深化。”军事科学院原副院长何雷代表梳理发现,多家国外媒体都注意到草案对外国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包括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并规定不能利用行政手段强制外商转让技术。何雷代表认为,这体现了一视同仁、公平竞争原则,必将推动我国成为更有吸引力和竞争力的投资热土。

时序更替,中国与世界坚定同行。瞩望东方,中国改革开放步履铿锵。

“出台外商投资法,标志着中国向更深层次制度性开放迈出关键一步,是负责任大国的体现。”军队人大代表审议认为,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需要前所未有之大联动、大合作、大协同,而中国合作共赢的坚实步伐、命运与共的发展理念、扩大开放的坚定决心,必将为世界经济发展提供更强动力,聚合更多能量。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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