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长征副刊 PDF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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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通向艺术与审美高地


■吕国英

理论的价值,在于透视、解读现象,更在于认知、契合规律,尤其在于发现趋势、预见未来。

“气墨灵象”艺术论,作为探研与创新文艺理论的新构建,直面文艺乱象,于时空隧道中,拜谒艺术初心,察视审美演变,眺瞻美的远方与善的灵明。

不言而喻,文艺从历史走来,历经千载演进,既有“造极”的辉煌,也有“陨落”的黯然。然而,“黯然”日久,必“孕”新机。新的文艺之复兴,也往往以旧的文艺颓废为“代价”。当下,文艺领域存在的流弊与乱象,无不昭告这种历史“拐点”的渐行渐近。

检视艺术演进,上世纪末、新世纪初以来,伴随艺术进入市场、西方“先锋派”大行其道,文艺领域出现不忌“三俗”、不顾“三观”的突出乱象。这些负能量、低趣味、俗境界的文艺乱象及其流弊,涉及诸多层面、具有多重表现,突出体现于文艺管理、创作主体、创作环境存在严重浮躁、腐败现象,物质至上、私欲膨胀、回避乃至拒绝艺术担当等,而根本症结与根源在于思想混乱、审美崩塌、方向迷失。

西方有“艺术终结”论,中国有“穷途末路”说。前者源自“逻辑”美学,渐行“进入”艺术实践,严重冲击架上绘画,成为艺术“魔咒”。后者论争(“存活”与“末日”)始于绘画,又延伸至文艺领域,如今仍在“回合”。两者似有异曲同工之“妙”,或“推波助澜”文艺乱象,或“诅咒”艺术走向终结,其问题表征是理念不同、学术之争,本质是低维(维度空间)立足、逻辑困仄。释言之,就是仅于三维甚至二维、一维思维之内观艺,于抽象逻辑之中论艺,其结果自然导致不解文艺现象、难识文艺规律,又岂预文艺未来。

“气墨灵象”艺术论,既尝试透视文艺乱象,又探研艺术演进规律,尤其于建构文艺新理论的意义上,眺瞻艺术与审美的远方。

理论的矗立,不仅倚重传统的继承性、立论的原创性、体系的闭合性,同样倚重经典的集成性、理念的开放性、中西的融合性,尤其倚重思想的超越性、意义的普遍性、前瞻的终极性。

“气墨灵象”艺术论,作为其核心与灵魂之立论部分,由多篇文论构成,并以分论、合论、综论、补论、延论等著文成章,既各述其据、分别立论,又相互衔接、纵深递进、高远汇合。作为阐释与拓展的解读部分,对应立论、纵横由观、细微所及,既担当解疑、拓论使命,又回应继承、集成、开放、融合等诸多议题。

就其继承性与原创性,“气墨灵象”中的“气”“墨”“灵”“象”,皆为传统文化中哲学、美学、艺术之重要范畴,均入古今文论中文学、艺术、审美、境界等经典阐释。但无论古今中西,不管哲学美学、文学艺术,“气墨”未曾命“名”,“灵象”不曾说“道”,“气墨灵象”也从未立“象”,尤其作为艺术理论、审美理念、哲学与美学命题,均具从无到有、拓域开新之意涵。

就其集成性、开放性与融合性,“气墨灵象”艺术论,以“墨载象”论与“象承墨”论观艺术演进、眺瞻艺术未来,既蕴线墨、意墨、泼墨、朴墨等笔墨之“墨仪”,又融具象、意象、抽象、真象等艺象之“象境”,还纳自然主义、现实主义、现代主义等流派之“派论”,是为涵古今、融中西。而“天人合一”无止、“天我为一”无终,则“气墨灵象”无极、致远,是为无极之极、致远之远。

就其超越性、终极性,“气墨灵象”之无极、致远,是为自我超越、行向终极,既呈现了理论抽象上的时空,也明晰了创作实践上的方位。

就其普遍性,“气墨灵象”之“墨”,是艺术创作中材料、工具、媒介等诸多艺术载体之“墨”,也是包括创作现场、人文生态环境及艺术家在内的在“场”入“境”诸要素之“墨”;而“象”为艺术创作中“塑形立象”之“象”,也为艺术价值意义之生命理想、精神实现中“极致审美”之“象”。如此,“气墨灵象”艺术论,既适于文学、美术、书法,也适于影视、戏剧、音乐、舞蹈,对诸文艺形式均有借鉴意义。

理论的意义,始于解疑释惑、揭示事物本质、引领实践演进,终于启迪智慧、唤醒灵明,并进入高维时空,形成创新思想、超越理念,而后者方为核心宗旨、价值根本。

“气墨灵象”艺术论,探研美学、艺术、境界、纯粹之本质意涵,竭力攀援、尽眺致远的方位、坐标,开放思想、放逸精神、沐浴灵慧。

思想立高地。实现文艺复兴,艺术创新至关重要,而思想、理念的创新,则是创新的根本。因为思想、理念与形式、题材、技艺、手法等艺术实践与要素相比,始终是统帅、灵魂,永远居于统摄、引领地位。“气墨灵象”艺术论,承载“高地”担当,又具“引领”使命。

润灵是唯一。艺术创造美、承载美,给人精神与心灵之慰藉。艺术的本质意义,在于创造至美、呈现审美,表达生命理想的精神状貌。“气墨灵象”与万物灵性相融会,示“万物有灵”之显现,就是在生命理想之精神实现的意义上,回应审美,呈现大美。

无界方境界。艺术是文化的特殊存在,也是文化的重要载体。文化融合是大势所趋,艺术融合自然亦然。“气墨灵象”艺术是“灵”的艺术,既融古今、又融中西,并在极致融合中,方可呈现艺术境界,是无界之境界,也是至美之境界。

最美在高维。依美与维度空间关系论,一维之美在线中,二维之美在面上,三维之美在空间。显然,维的空间决定美的空间,高维时空呈现极致之美。“气墨灵象”从线墨具象走来,浸润意墨意象、泼墨抽象,行向艺术远方,之中既跨越历史、文化时空,又超越哲学、美学、艺术之融合,在至高的精神与审美维度上,呈现最美的艺术形态。

理论的践行,“明道”是前提,“行道”是根本;“讲理”不可或缺,“通理”归宗致远。“明道”与“行道”相统一,“讲理”与“通理”相一致,是为“知行合一,止于至善”矣。此论为王阳明等历代贤哲所推崇。

“气墨灵象”艺术论,是艺术创造论,又是审美境界论;既涉哲学美学,又涉艺术文化;既谈艺术家之创作,也谈受众之艺念(审美需求与精神念望),构成相互作用、“推挽”远行、循环“超越”的整一体系。

显而易见,艺术是一种能力,而思想、理念更具关键性、决定性作用。如此,先进的艺术思想与理念,无可置疑地构成第一艺术力。没有艺术思想、不立艺术理念,就没有艺术能力,但若茫然、盲目或执意行之,其行为结果必成反艺术力,文艺乱象即为例证。而文化在化,思想须想,理念当念,“气墨灵象”成为思想、生成理念,方立艺术高地,进而成为第一艺术之力。其中,既有“明道”“讲理”之道,又有“行道”“通理”之理。

“气墨灵象”是以“气墨”为“墨”,为“灵象”立“象”。文艺能否通万物之灵性、感自然之精神,进入纯粹艺术之境界,完成审美救赎、安居灵魂之使命,取决于艺术家的精神与审美境界、家国与天下情怀,而这种境界、情怀,是“天人合一”的通达、“天我为一”的灵悟,非“量子纠缠”般之不约而同、“心有灵犀”而不至。换言之,艺术家不仅要有灵悟,而且要与物之灵性相“纠缠”,进入“灵缠”境界,方获第一艺术力,创呈“灵象”之“象”。

文化度人,艺术亦然。“气墨灵象”艺术论,筑“高峰”立“大美”,令艺术家“自度”高境界,让受众“推挽”即至力,形成相向作用,走向超越循环。这就让“明”与“行”、“讲”与“通”,既存内在愿力,又有外在推力,形成大艺立美、至美审美的能量时空。

如此,“气墨灵象”行者大艺也。

如此,“气墨灵象”通者至美也。

(本文系《“气墨灵象”艺术论》序言,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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