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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对土耳其年底前遣返其关押“伊斯兰国”成员的计划,欧洲国家以多种形式推诿阻拦——

遣返工作,岂能一推了之


■李 昊 李佳朋

不久前,土耳其启动遣返程序,打算把土关押的数千名极端组织“伊斯兰国”武装人员遣返至原籍国。这些遣返对象主要来自欧洲国家,包括法国、德国、丹麦、爱尔兰、英国等。美国和欧洲多国官员日前在华盛顿会商打击“伊斯兰国”事宜时,美国也要求欧洲盟友“认领”并审理这类“伊斯兰国”成员,但一些欧洲国家则尝试以剥夺国籍、在伊拉克进行审理等方式,阻止这类人员回国。

相关各方在遣返问题上的分歧,折射出“后‘伊斯兰国’时代”国际反恐合作的复杂局面。国际社会在如何处置该组织成员等问题上面临诸多政治、法律与社会困境。

国际反恐责任分配陷入困境。恐怖主义是全人类的公敌,极端组织“伊斯兰国”的出现造成了巨大的国际影响,其组织成员来源和伤害对象分布均具有国际化特征,因而反恐后续事宜与消除恐怖主义的责任,也应当在国际协作中进行公正分配。可是,在引渡和接受加入“伊斯兰国”的本国公民等问题上,欧美国家总体立场较为迟滞和被动。取消加入“伊斯兰国”的本国公民尤其是具有双重国籍者的国籍,成为欧洲国家的普遍做法。这一做法在将本国“输出”的恐怖分子隔离于国门之外的同时,也将反恐战争的后续责任更多地推给了土耳其等中东国家。然而,这些国家并无力承担全部武装人员的审判、惩戒与改造责任。

各国之间反恐法律体系存在的差异,也使惩戒国际恐怖分子面临诸多困难。为协调国际反恐法律行动,联合国安理会2178号决议提出,各国均应将恐怖活动纳入严重刑事犯罪的管辖范围。但是,当前很多国家在实现国际法责任国内化方面存在滞后现象,一些欧洲国家在打击恐怖犯罪方面存在立法缺失与取证定罪困难,客观上致使其无力接收和有效审判国际恐怖分子。一些欧洲国家还以自身没有司法管辖权为由,坚持由抓获“伊斯兰国”成员的国家承担审判责任,或者设法将他们转移到伊拉克接受起诉。

此外,对恐怖分子的遣返工作还面临社会公共政策难题。恐怖分子的改造以及重新融入社会需要系统、稳定、协调、长期的社会公共政策配套,但在实践中,这一行动一直存在成本高、风险大、周期长、效果差的问题。当前,一些欧洲国家尽管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同意接收“伊斯兰国”成员的未成年子女,却并不允许他们的监护人长期居留境内,这引发了一些伦理和法律上的争议。此外,有些欧洲国家虽然表明了愿意接收和审判本国恐怖分子的立场,但并未在广泛的司法层面作出相应的完善,其改造效果如何仍然存疑。不少国家对参与“伊斯兰国”行动的人判罚太轻,往往只会判处几年监禁。一旦对这些人的改造失败,其出狱之后的激进程度恐怕反而会升级,从而带来更大社会危害。

当前,依法处置恐怖组织武装人员,已成为彻底消灭“伊斯兰国”的一个重要问题。各国只有加强国际政治与法律等方面的协作,处理好反恐战争后续阶段的问题,彻底铲除滋生恐怖主义的土壤,才有可能取得反恐战争的彻底胜利。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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