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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军装自主申领 切勿私自馈赠


■文/潘 振 李晓旭 图/冯彦荣

从“配发什么穿什么”到“需要什么选什么”,从“配发多少用多少”到“需要多少领多少” ……网上精确申领被装实现了按需申领、网上下单、快递直邮,更加科学合理、方便快捷,广大官兵纷纷点赞。

同时,随着部队保障水平的提高,军装的质量越来越好,品种越来越多,样式越来越潮,让官兵穿起来更自豪、看起来更精神。不少地方青年投来了羡慕的目光,觉得虽然没当过兵,但可以拥有一套军装,于是想方设法通过当兵的亲朋好友来实现“军装梦”。

军装过去是配发,想送人没有多余的、合适的;现在是“点菜”,想要什么就能点什么,给馈赠亲朋好友带来了便利。殊不知,军装转赠他人是不允许的。《内务条令》第66条明确规定:军人不得变卖、拆改军服,不得将军服和标志服饰出借或者赠送给地方单位和人员。

军装,代表着军人形象,也是荣誉的象征。把军装当作礼物馈赠与人,不仅违反规定,同时损害军人形象,降低军装的神圣感。每名官兵都必须严格遵守条令条例,真正做到需要什么领什么,并且把军装保管好、爱护好、使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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