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八一评论 PDF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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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莫让隐瞒成为病毒的帮凶


■时登科

漫画作者:周 洁

自全民动员抗击疫情的阻击战打响以来,全国多地接连出现因为隐瞒病情或接触史造成疫情扩散的现象:河北一隐瞒病情的患者失去最佳治疗机会去世,77名密切接触者被隔离;山东一名确诊患者故意隐瞒旅行史和接触史,致使68名医务工作者和其他49名人员被隔离……此类损人害己的行为,于己可悲,于理不通,于法难容。

疫情面前,没有旁观者,人人都是责任人,人人都是战斗员。一个人故意隐瞒病情或接触史,可能让无数人陷入险境,让大量的工作前功尽弃,不仅害了自己更危害别人,极大增加了疫情防控工作的难度和强度。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医护人员十分辛苦,各地人手紧缺,在这个时候因为个别患者故意隐瞒,造成他们被隔离无法工作,无疑会严重影响疫情防控的大局。正如奋战在抗疫一线的工作人员所说:“不怕你生病,不怕辛苦,不怕加班,就怕你不诚实!”

“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抗疫面前,容不得半点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是切断疫情传播途径、控制疫情波及范围的最有效措施。只有据实告知,才可以使自己获得及时隔离与救治,让亲友乃至更多人做好必要防护,更能帮助管理部门充分掌握疫情和警示信息,便于统筹部署针对性的防控举措。

故意隐瞒病情或接触史,不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更涉及法律层面的问题。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专门发文,提出对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湖北、江苏、河北、天津等地,对疫情期间故意隐瞒病情或行程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依法进行了查处。

新型冠状病毒是我们共同的敌人。故意隐瞒病情,就是敌我不分,有意无意地充当了病毒的帮凶。为了自己,为了亲友,为了社会,为了疫情防控大局,千万别做这种荒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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