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基层传真 PDF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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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还礼”岂能以“点头”代之


■口述/新疆军区某红军团步兵三连指导员 明生永

上周末,我特意在连队门口站了一班“党员岗”。其间,我严格按条令要求向大家敬礼,见大伙一个个微笑着还礼,压在我心中的那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还记得那天下午,我从营里参加完交班会返回连队时,连队值日员、下士曾博看到我,迅速摘下手套,欲向我敬礼。见他反应敏捷,我正喜滋滋地准备夸他“懂礼节礼貌”,然而,好几秒钟过去,他那右臂却将抬未抬,举手礼完全变了形。

“曾博,你这敬礼动作是一个老兵该有的标准吗?”眼里揉不得沙子的我当面指出了他的问题,心里仍琢磨着:小曾刚选取为士官就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这样下去可不行,必须得给他紧紧“弦”。临走时,我撂下狠话:“下哨后,把《队列条令》中举手礼的动作要领抄一遍,拿来找我。”

没过多久,小曾来到我办公室。他首先向我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接着把抄好的条令内容递给我。我接过一看,他抄的内容并不是敬礼的动作要领,而是《内务条令》第五十二条中的第六项内容:“营门卫兵对出入营门的分队、首长和上级应当敬礼,分队带队指挥员、首长和上级应当还礼。”并在“首长和上级应当还礼”几个字下画了一条红线……

看着那条红线,我回想起此前的一幕。那段时间驻地气温骤降,大伙出门都戴上了手套。几次经过连门口时,值日员向我敬礼,我嫌冻手,便没有摘手套还礼,而是以点头还礼了之。

想到这,我感觉耳根发烫,猛然意识到今天的问题不在曾博,而是我自己这段时间不经意的举动,引起了战士的不满。自己没有严格按条令规定以身作则,反倒对战士求全责备,怎能让人信服?我这样的“还礼”虽暖了自己的手,却寒了战士们的心。

当天晚上,我借着条令学习的机会,就自己点头还礼的行为,向全连战士诚恳地道了歉。此后,看到哨兵向我敬礼,我都会以标准动作还礼。这件事让我深切地体会到,带兵重在率先垂范,带兵人必须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

(张一帆、本报特约记者  黄宗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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