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长征副刊 PDF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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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太阳照亮的金盔

——读刘立云军旅诗选《金盔》


■李  犁

“放眼望铁马冰河,谈笑间攻城拔寨。”读诗人刘立云的诗选集《金盔:刘立云诗选1984-2019》(北岳文艺出版社)让人感到气血飞扬,热血沸腾。追根溯源,它源自刘立云先天的生命之气,而后天的蓄养则跟他军人的职业有关。血性与阳刚是军人的精气,刘立云不仅耳濡目染,体验并学习着,而且也有意以此主动去强化和暗示自己,从自觉到本能,渐渐地形成了他的性格、气质和创作心理。就像他那首著名的《烤蓝》写的那样,只有经过高温与极寒的煅烧和淬火,才能烤就成武器——也象征军人气质的绝“蓝”。

元气兴盛,情感和诗则刚健。所以,刘立云的情感无论多么逶迤千转,诗的美都是挺拔的,情义都是饱满的。譬如,那首将军人的灵魂裸露相裎的《内心呈现:剑》,从军人的身体里住着一位剑客进入:“我要让一个身穿白袍的人∕住在我的身体里∕我要让他怀剑,如天空怀着日月∕大地怀着青山和江河”。意境空灵、超拔、隐忍,读起来,你会感觉有一束光柱贯穿在诗中,把诗歌内外照耀得一片明亮。尽管诗人在抒情,但诗里有咣咣之强音,诗的内核,用身体“护卫这把剑的光芒”,迸溅着噼噼啪啪的响声。而且,一切都是直接坦荡的,包括由圣洁的美唤起的热爱、焦躁和大义凛然。这是一种有力量的柔美,审美品格显然是热烈雄健的。我把这理解成军人似的柔情爱意,是作为军人的潜意识在不自觉地绽放:“在祖国的大地上行走∕我很高兴一个怀剑的人∕能住在我的身体里∕我很高兴成为这个人和这把剑∕共同的知己,和共同的鞘∕我很高兴,当我最外面的皮肤∕被另一把剑刺穿∕那股金子般的血,将溅红∕我身体里的那件白袍”。

为了让大家能感同身受,我将这首很多人熟悉的诗的最后一段引用出来,就是让大家体会刘立云诗中的劲健之气。那是一种能摧枯拉朽的雄风,诗中那喷薄的气势,给人的内心注入了蓬勃的力量,矗立起来的是强有力的坚挺感,诗也有了横看成岭侧成峰的美感。这就是气脉,是由诗人吐纳的或长或短的气息构成的像山脉一样或高或低错落有致的美。

刘立云写诗不是宣泄,不是泡沫似的虚妄的空喊,他的诗有沧桑有筋骨,经得起读者细嚼慢咽。而且在后来的写作中,他还减少了暗喻和排比,由抒情改成叙述,把坚硬有棱角的事物和形象引进来,诗结实而有锋芒。比如他这首《臣子恨》:“在朱仙镇,我脚步轻轻怕踩碎白骨∕在朱仙镇,我腹内空空疑咳出夕阳∕甚至我忍住饥渴,不敢饮那里的水∕府志上说:血可漂橹,战争太咸了”。

诗不仅有肉,肉里还有盐。诗是叙事,更是叙实,作者不再情绪飞扬,不再剑拔弩张,而且尽量地平静,让冷却下来的事实本身来凸显重量和力量。所以,诗平淡的是口吻,简练中元气不但没有散,而且往一起凝聚滚动,越来越浓,威力也随之加大,像浓缩了无限爆破力的镭。但它不是炸毁我们的情感,而是唤醒我们的思想。这又回到军人的责任和使命上来了。也正是军人的身份,让他对与战争有关的事物、场景特别敏感,让他的思绪顺着半截弹片去复原榴弹、枪支、扛枪的人、战场、战争,以及祖国江山和正义与道义。

刘立云不仅把诗写出了韵味,还轻松随意如自语,且脱口而出,自然而然。再比如这首《听某老将军说抗战》,诗开头说我们跟日本鬼子相比,不论是武器装备、战术素养和凶残程度都差太多,两者对比:“他们是一条大象粗重的腿,提在半空/而我们是一群溃穴的蚂蚁,四处奔逃”。那怎么才能战胜他们呢?刘立云发现了“熬”字:“只有熬!只有在血泊里熬,在刀刃上熬/只有藏进山里熬,钻进青纱帐里/熬。只有把城市熬成废墟/把田野熬成焦土,把黄花姑娘熬成寡妇/只有在五十个甚至一百个胆小的人中/熬出一个胆大的/不要命的。只有把不要命的送去打仗/熬成一个个烈士。只有像熬汤那样熬/熬药那样熬;或者像炼丹/炼铁,炼金,炼接骨术和不老术/只有熬到死,只有死去一次才不惧死/只有熬到大象不再是大象/蚂蚁不再是蚂蚁/只有熬到他们日薄西山,我们方兴未艾/只有把一座大海熬成一锅盐,一粒盐……”

这首诗与“熬”字有关的每一句都那么体贴,而且整首诗一气呵成,举重若轻。从一个“熬”字下笔,推衍开去,看似自由自在,拆解的都是写诗的纠结,像剑客漫不经心中直指命运的咽喉。就是虚与实、情与理、近与远、诗与思,以及主观的“意”与客观的“境”结合得像盐溶于水,不但没有痕迹,而且通明透彻。“熬”不仅准确,更是神来之笔,诗因此有了精气神。而且这首诗的味道更猛烈,是视觉、听觉、嗅觉“熬”出的。那是一种很复杂的情绪,是对侵略者的厌恶、愤怒和恨之入骨,是对同胞的同情、悲悯,以及终于摆脱了煎熬的庆幸和欢喜,更有对诗歌写出了这样恰好与本然的神妙的心领神会和一声叹息。

从创作上看,这首诗提示我们,好诗都是“熬”出来的。耐性是火候,还要加进体验、智商、直觉、活力、文化、潜意识和生命能量;好诗都需要一个爆发点,也就是灵感。灵感一旦爆发,沉睡的想象力就会被唤醒,诗人的创造力就会势如破竹,就会从无中凿出有来。灵感看似灵光乍现,突然从天而降,像古人说的“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其实已经在心里“熬”了很久。就像刘立云发现“熬”这个导火索,看似偶得,但一定经历了“衣带渐宽终不悔”的磨炼和千回百折的寻觅。即使很可能来自老将军讲出的、用生命换来的经验,这也仅仅是一种提醒,类似锤子撞响了等待的钟。不然怎么是刘立云而不是别的诗人抓住并放大了这个闪电?

诗道,即做诗所必须具备的技艺、领悟力、思想,甚至于人格。而一旦掌握了诗道,所有的技艺和方法又都被简化成一种捷径。刘立云深谙此道。那就是恰到好处地叙事——把面变成线,顺着线,把一件事有头有尾地说出来。譬如那首引起较大反响的叙事诗《同床共眠》。此诗有了小说的元素,诗歌的外延在扩大的同时,内容不但没有虚空,反而更加夯实。但是与小说的根本区别还是因为它有气韵,有味之韵。诗人叙的是事,让人惊愕的也是事,但留在人心不肯散去的,却是对难以言说的人生的各种体味,那让情感一圈圈荡漾的就是诗的节拍,就是韵味。

写到这首诗的阶段,如果找个关键词来总结刘立云的写作,那就是:“忘”。忘修辞、技艺,忘写诗本身,甚至忘我。诗人只专注甚至痴迷于写作的对象和感动本身,由刻意地“做”变为本能地承接和自然地呈现。诗客观化了,接近于无我之境。少了精雕细刻,少了令人胆战心惊的比喻和鬼斧神工,没有了局部的凌空一跃,却处处都是诗眼,都是吸人心神的磁铁。这就是常说的大道无痕、大智若愚。这是剑客,也是诗人仰视并追求的凌绝之境。刘立云不论年龄、心胸还是技术,都已到了随心所欲、无剑胜有剑的阶段,他正在去除胸中黏滞,澄心以空,以空待静,用婴童的眼睛和赤子的心灵来接纳诗意的莅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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